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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法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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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 18:38: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江南大学法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按《江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http://yz.jiangnan.edu.cn/html/63/658.html)执行
二、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缴费。
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请及时确认复试。
三、接收专业:
市场经济法;农村与区域发展(专硕);法律(专硕)
四、复试时间:2014年10月10日。复试将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10—15分钟。
五、复试合格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次年六月上旬正式向待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七、被我院正式录取的985、211高校推免生(不含支教团),学校给予1万元/生的优秀新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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