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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事项及时间安排 % {+ B5 U' q$ H1 | `5 T
新闻发布时间:2007-4-10
/ R2 `* L+ L% D8 T* ~5 D2 l3 b* c我校定于 2007 年 4 月 13日(星期五)至 16日(星期一)进行2007年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现将有关复试事项及时间安排如下:
& g( \3 C; z" |% v5 k4 s 一、资格审查
! g; B( k0 w5 Y1 b2 q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必须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所有接到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于2007年 4 月 13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持以下材料到我校法律硕士教育(J.M)中心办公室(主教学楼1104室) 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 }+ ?( b5 R' R5 j I) n2 @! k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和两张近期一寸照片。
/ }1 C0 _0 q7 a! | r+ `' P, h 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或提交: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5 ]5 I. \0 q3 S. `" K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或提交:①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带有学生证号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验证。* } |5 ^" A; k" K" V
4.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或提交:①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两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③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6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达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及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 R3 v) v5 C- Z5 @+ M 5.在我校研究生部网上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后,如实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
N9 A$ L6 f2 W6 S4 k 6.在我校研究生部网上下载“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后,如实填写并携带有关原件和复印件。
. n& v4 Q1 `# ?8 j, a 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 }/ V! p* t/ A+ G* I, I 二、专业课笔试
E* x5 U6 k& a. ?1 b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0007年 4 月 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在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419教室(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 N+ @% K2 f, `, m
三、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考核
* V6 y% L/ b8 _ 专业课面试和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2007年 4 月 1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在主教学楼11层法学院(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具体考场详见当日通知)。建议考生着正装参加专业面试,以体现良好的专业形象和精神风貌。
9 P% y4 b1 }! m! y8 z% ~& Q 四、体检( l T5 A1 m' T, t* X" l
体检时间为4月16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考生须空腹到校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携带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和一张照片)。4 f* D* C7 w. y0 Z6 G
特此通知。2 k/ W- d# _, z m6 O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3 R- y( i! u/ l2 N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J.M)中心
D7 f& d1 C' [: N 200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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