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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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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6 00:10: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简介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面向非法学专业学生招生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是:为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学生毕业时将获法律硕士(非法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面向法学专业学生招生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是:为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学生毕业时将获法律硕士(法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江西财经大学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权,是当时全国39所具有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是全国财经院校中是率先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权的单位,是江西省首个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权的单位,是江西省法学师资和科研实力领先的单位。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生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40名、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40名,两个专业名额互通。录取时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计划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研究方向:

01金融法务硕士

02会计法务硕士

03公司法务硕士

04司法法务硕士(含民商法、经济法、刑事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

考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参考书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和指南。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研究方向:

01金融法务硕士

02会计法务硕士

03公司法务硕士

04司法法务硕士(含民商法、经济法、刑事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

考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参考书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和指南。


四、学制和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为三年,学费为每年10000元,全程30000元;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为两年,学费为每年12000元,全程24000元。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和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共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六、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2012年继续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民法和刑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专业课复试参考书目:《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法学本科主干课程: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加试方式为笔试。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经济法》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民事诉讼法》江伟,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八、奖学金政策

1、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动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对于2012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下多项优厚奖学金政策。奖学金不实行按人按月平均发放的方式,而是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以及入学后的表现奖励优秀者。

2、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设立“研究生入学考试优胜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并被正常录取的,给予每名学生奖学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该奖学金在获奖者入学注册并转入人事关系后颁发。

3、对于入学后在校期间有优良表现的,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设立以下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学金奖励:(1)“司法考试标兵”(奖励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通过者);(2)“学习标兵”(奖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者);(3)“科研标兵”(奖励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4)“文体活动标兵”(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成绩优秀者);(5)“优秀研究生”;(6) “优秀学生干部”;(7)“优秀毕业生”;(8)其他奖项。

4、以上奖学金政策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制定细则规定并负责解释。

九、招生信息咨询

1、我校法学院的更多信息,请关注法学院网站http://law.jxufe.edu.cn ,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办公室咨询电话:0791-3842266 。

2、关于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动态,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grs.jxufe.edu.cn ,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3816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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