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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一道有疑问的选择题,请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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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18:04: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因法律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是(   )
   A 甲将电视机抛弃    B 乙将他人的树根加工成艺术品
   C 丙基于善意取得某一古画的所有权  D 丁的房屋因海啸而毁损

      不同的书答案不一样诶,到底是A还是C啊,善意取得什么意思啊?

     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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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7-18 00:16:57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A和C都合理。甲抛弃电视就是旨在抛弃其对电视的所有权。这是法律行为。善意取得见所有权部分,是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之一。那也是旨在获得对古画的所有权。善意取得是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不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取得,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不知道这是哪里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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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00:22:30 |只看该作者
这个更严格的说A可以算是事实行为。

个人认为C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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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00:27:14 |只看该作者
CCCCCC  注意A中只是“抛弃”,这是所有权消失的情形。 C说明了是善意取得,已经“取得”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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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20:33: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eyc001


    所有权消失不是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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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20:34:1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eyc001


    善意取得中的“取得”是指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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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20:35: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eyc001


    不管我对不对。你再看看书我们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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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2:59:05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了~ 这是《2010年配套练习》里的题,在《法条释解》也见过,应该是善意取得所有权吧,不知道抛弃是不是物权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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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10:54: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白兰帝


    这道题里的善意取得难道不是取得所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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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11:18:08 |只看该作者
找到依据,但仍存疑问
《重点法条释例》P205   
非因法律行为引起无权的变动是指因功法原因、继承或一定的事件或事实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
抛弃属于事实行为。

下列选项中属于因事实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是
A 甲通过继承取得其父的遗产
B 乙通过时效制度获得的所有权
C 丙购买他人房屋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 丁将自己的衣服抛弃

但是,《指南》P315“法律行为是无权变动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原因,既可以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消灭无权的抛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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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21:28:12 |只看该作者
事实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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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00:09:42 |只看该作者
是啊 抛弃行为为什么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它的后果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我觉得是ac都对 另外我也同lss一样的困惑 为什么答案可以选b 我国不承认时效取得制度啊 可是题干确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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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8:56: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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