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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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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21:17: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年4月30日,随着被赵作海“杀害”的“被害人”赵振晌的突然回家,一起被河南商丘柘城警方炮制的杀人冤案终于浮出水面,进入公众视野,激起轩然大波。5月9日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被宣告无罪释放。



10年以前,也就是1997年10月30日,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999年5月8日,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报警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



据赵振晌介绍,十几年前自己因与赵作海纠纷,夜里趁赵作海熟睡,用菜刀对赵作海头上砍了一刀,然后将逃离了家乡。那么,赵作海既然没有杀人,为什么又要承认呢?



对于这个疑问,出狱后的赵作海对记者说:“在公安局关了30天,几乎天天被打,把我铐在板凳上,那三十多天都不让睡觉。还强行给我灌药水,用鞭炮炸我头,最后,办案的XJ威胁我说,再不招供就把你秘密处决。这样的刑讯逼供,生不如死啊!我能不承认吗?”



其实,即使承认自己杀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赵作海说,“杀人”的过程得按照警方教给的招供,说得不对就一顿暴打。比如问我尸体弄哪里了,我打得受不了,就胡乱说,一次说是扔到河里了,一次说埋了,最后他们说在井里,于是就说丢井里了。



在柘城警方的刑讯逼供和精心策划下,一起“杀人案”就很快“破获”结案了,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获刑29年。



如果认为赵作海冤案是中国司法界偶然的冤案,那就大错特错了。比赵作海更冤的则是河北的聂树斌了。



1994年4月25日,在受害人康某遭************杀害案中,河北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4月27日,聂树斌被处决。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作为聂树斌的父母竟然没有接到死刑判决书,4月28日,聂树斌的父亲照例前往看守所为儿子送生活用品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用再来了,你儿子昨天已被枪决。然而,十年后,康案真正的凶手王书金在河南落网,并对************杀害康某供认不讳。但聂树斌已含冤而死,至今仍未平反昭雪。更为滑天大之大稽的是,在2007年4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收到一封没有寄件人信息的特快专递,里面装的是竟是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对聂树斌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更为蹊跷的是,一个多月之后,张焕枝又以同样神秘的方式收到了河北高院的终审判决书。从1994年聂树斌被处决到2007年才收到聂树斌的死刑判决书,中间整整相隔了12年,而且,河北法院的法官们连寄件人的信息都不敢写,这其中的黑幕谁能揭得开呢?



如果说聂树斌冤得死不瞑目,那么,佘祥林则冤更是离奇了。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佘杀害。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佘祥林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京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8日经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2005年3月28日,曾被警方认定在11年前被丈夫佘祥林杀害的张在玉突然归来,又是一起令人震惊的冤案!又是一起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错案。



出狱后的佘祥林在谈起在公安局遭受刑讯逼供时仍然心有余悸:“连续审讯10天11夜,他们残忍地把我的头按在浴缸里,我几次因气力不足喝浴缸里的水呛得差点昏死,长期蹲马步,还用穿着皮鞋的脚踢我的脚骨,实在受不了,还不如早点死痛快。” 在警方的刑讯逼供下,佘祥林供述了四种作案方式,供警方选用,对于抛尸方位,佘祥林再也提供不了,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寻找死者的方位线路图由XJ队指导员事先划好,让佘祥林重抄,辨认现场则在佘祥林被打得无法走路的情况下由两名警察架着找到的。



更奇的是,佘祥林的哥哥佘锁林因为弟弟冤案上访,于1995年5月4日被拘留41天。



佘祥林的母亲杨五香因为为儿子上访喊冤,于1995年5月6日被抓入狱,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关了9个半月,后来交了3000元才把人赎出来,但已经被折磨得掩掩一息。三个多月后,杨五香含恨而去,时年54岁。据乡亲们介绍,杨五香在入狱前身体非常健壮,长年在田间劳作,足可抵得上一个男劳动力。



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副书记倪乐平以支部的名义出具证明,有与张在玉相似的神经病女子在该村出现,有四名村民亲眼所见,但警方不但不作进一步调查,反而将这四名村民以涉嫌包庇罪名羁押和监视居住。由此可见,京山县公安局以公权强封百姓之口,其心已昭然若揭!



如果“死者”赵振响和张在玉不在十年后“生还”回家,如果王书金不主动招认自是康某案的元凶,如果仅指望公检法官僚精英们,这三起冤案能有见天日的日子吗?中国司法的公正难道都要靠“死者”“生还”来实现吗?



从聂树斌冤案到佘祥林冤案,再到今天的赵作海冤案,中国司法界究竟还有多少还没有被揭开的黑幕?这一系列的冤案下又掩盖着多少司法腐败?



这绝对不是浇愁之杯一人在杞人忧天,且看赵作海冤案后商丘柘城警方的言行便足以让国人寒心!公安局张科长竟然对记者称赵作海案不存在着警察刑讯逼供。而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后竟不见人影,其家人均称不知去向,后来赵作海的叔叔称曾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说公安局带赵作海去旅游了” 。柘城警方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与公众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这与其说柘城公安局公然低估人民的智商,倒不如说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zhi裸裸” 地绑架“真相” ,堵塞赵作海和公众之口,以掩盖尚不为人知的黑幕!



正义也许会迟到,正义也许会缺席,但是,人民创造的历史终究是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五千年来中华民族历史的进步与发展,便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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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0:13: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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