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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硕士就业到法学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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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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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1:53: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落笔写这篇短文时,我刚刚在办公室送走了一位因就业难题前来求助的法律硕士。已是4月底,该生工作还没有着落,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投递的无数简历都如石沉大海。我了解到其家乡的省高院正在招考工作人员,就鼓励其前往报考,并允诺帮忙推荐。该生离开后,法科学生的就业问题引起了我的思考:我国法律人才真的过剩了吗?记得30年前我考上北大法律学系的时候,全国只有3个法律系总招生人数200人左右。如今,全国法律院系已增加到640余所,年招生数以万计。如此爆炸式的增长,一方面表明我国的法学教育已经完成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转换,但也凸显出教育质量与就业选择两个方面的问题。; z# t# Y' o)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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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质量而言,目前开办法律专业的门槛过低,法科学生急剧增长,学校的硬件与软件却没有跟上。法律专业要有法律图书、模拟法庭等必要设施,还要有最低限度的师资保障。但现在是办学条件尚不具备,凑几个老师就能开办法律专业,本科生一招就是上百人,一个老师要讲好几门课。在这种情况下,老师除了照本宣科以外,怎么可能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授具有本人独到见解的专业知识呢?与此同时,在办学指导思想上也存在各种误区。我曾经与一所化工类院校的法律系主任交谈,他对我说学校给他们确定的办学方针是为我国化工战线培养法律人才。如此一来,林业院校的法律系为林业战线培养法律人才,农业院校的法律系为农业战线培养法律人才,师范院校的法律系为教育战线培养法律人才……那么,还有统一的法律人才的标准吗?各类专门院校开办法律专业,为发挥各自优势又强调有特色的发展重点,财经院校重点建设民商经济法学科,师范院校重点建设教育法学科,医科院校重点建设卫生法学科,如此等等,这实际上是把学科重点与研究重点混淆了。作为法学学科,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14门核心课程是需要重点建设并全面发展的,这是着眼于对学生的教学;而各个专门院校存在交叉学科优势,是就研究重点而言。其实,无论哪一个院校的法科毕业生,如欲从事主流的法律职业,均需通过司法考试,而司法考试的标准是统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起到了一种验收作用。尽管司法考试本身也需要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但法学教育应当按照司法考试的要求来展开,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只有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使法科毕业生适应法律事务的实际需求,才是解决“一毕业就失业”问题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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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科学生的就业选择而言,我以为要打破两种就业指导思想上的自我限制:一是就业范围的限制。法科学生的就业范围当然以法律领域为主,但法律领域又不限于公检法等传统的政法机关,也不限于律师事务所。各种包含涉法事务的企事业单位,都应纳入法科学生就业的范围。二是就业区域的限制。现在法科学生大多留恋大城市,北京的毕业生都想在北京就业,省会城市的毕业生都想在省城就业。对于这种就业偏好,当然不能简单地指责。事实上,法律事务与城市化是具有密切关联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是法律事务最为集中之所在,因而也是法律人才聚集之处所,这不足为怪。但大城市法科学生就业岗位会因此趋于饱和,出现“水满而溢”的效果,即大城市就业饱和以后,就业岗位向中小城市转移;东部沿海地区就业饱和以后,就业岗位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目前,中小城市,尤其是中西部的法律人才还十分短缺。所谓就业难,是指在传统的法律机构和北京及中心城市就业难,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法律人才过剩。换言之,这种法律人才过剩是由于就业范围与就业区域的分布不均而引发的。从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来说,法律人才仍然短缺而非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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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采取的是双轨制,除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学博士这样一种依照大陆法系传统建构起来的法学教育模式以外,又引入了法律硕士这样一种英美法系的法学教育模式。前者以人文教育为主,后者是一种职业教育。在这种双轨制办学的情况下,法律硕士处于一种不为社会认可的尴尬境地,导致了法律硕士本身对就业的不自信以及对法律硕士教育前景的怀疑。个人认为,法学教育应当是一种职业教育,法律硕士的尴尬来自于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两种模式的并存。大学教育应当分为两个层次:人文教育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以人文教育为基础。法学教育显然属于职业教育,它应当是一种大学后教育。因此,我国大学教育体制应当进行根本调整:大力发展文史哲等人文学科,承担起人文教育的使命;法学等学科则应纳入职业教育系列,从文史哲吸收优质生源,彻底结束“双轨制”,若此,则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要进行重大调整。前一段时间在媒体上引起关注的取消法律本科的讨论,我认为应该放在整个法学教育,甚至整个大学教育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思考,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只能是无谓的口水战而已。. |. h0 p& A* g- L+ V. v

. Y. P7 q8 r9 e7 ?8 o/ y2 Z' D(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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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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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之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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