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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7]36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07年在以下四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00,共16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6010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以下简称“高校教师”,共15个专业)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2007年7月31日 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2007年7月31日 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 2007年7月31日 前工龄满4年(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法律硕士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办法与程序
报考者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报名工作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报名的形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者请于 7月10日 左右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是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查询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福建省报名点设在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
2、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27日至31日,具体以报名点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后,报考者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络报名编号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2)报考者务必牢记网报编号,并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
(3)报考者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学科专业、工程硕士领域,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4)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5)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6)现场报名及图像采集必须报考者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安排及准考证等事宜以报名点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 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我校有关学位类别的招生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下表:
法律硕士 招生人数 100人
四、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组织,在我校确定录取分数要求后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录取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后面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报考者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空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学位中心的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分别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表》交学校随资格审查材料存档;一份考生自存作为报名资格依据);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2007年12月(不同学位类别时间不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办公楼3层)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007年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于2008年4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关的培养方案制定,培养采取“非全日制”在职业余学习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晚上或假期,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法律硕士 学制3-5年,学费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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