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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两届的法律硕士招生录取中,基本保持了这样一个原则,即初试分数决定一切,所以我觉得没有写复试问题的必要,但不断有DDMM们问这个问题,我就去了解了一下,在这里简单说一下,希望对还在复习没什么头绪的孩子们有所帮助。
08年的复试,我的一位同学已经在另一帖中讲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09年的复试还是有一些变化,我找了一位学妹回忆了一下她复试的情况,不敢据为己有,以下文字的知识产权还是归她所有的:
复试笔试真题:去年没有笔试,今年才有的,一共有5个大题目,类似于论述题,但只要选择其中的4个做就行了。他只给出一个名词,考生可以写这个名词的各个方面,包括它的定义,类型,意义等等,可以自由发挥。
题目是这样的:
1. 法律解释
2. 犯罪构成
3. 违宪审查制度
4. 清末修律
5.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面试是抽签决定组号和序号,面试的考官一般有4,5个人,其中一个是问英语的,英语一般问的是自我介绍,为什么选择法律,大学主修的课程等等,其中自我介绍是必问的。面试的问题一般不会超过分析和指南,问我的问题是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举例英国的不成文法典有哪些,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好像。
大概就是这样吧,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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