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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如何规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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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妇炎洁广告,想必看过的人都很FT(还有没看过的么?),尤其是加了男女鬼佬那一段就更F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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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9 ~: W5 }) o. s6 C2 s) Q& k 今天去商场要买个新泳镜,看到一个母亲带着小孩也在逛,屁大点小男孩挺可爱的,母亲在妇女用品货架停下来挑选,突然小屁孩手指着某件物品,大喊“我也用妇炎洁,洗洗更健康!” 我听了实在是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哈。那位母亲也哭笑不得,可那个小孩还缠着母亲非得也要买一瓶……周围的顾客无不掩面窃笑。; X8 C* L& Z! }
7 t7 H* ^6 t7 o. G* a 一个广告对孩子的影响真的是大的出乎我们的意料。联系一下最近几天广电总局叫停丰胸、减肥、增高等电视直销广告的事件,想瞎掰一下自己的看法。( A+ ?% d" q- Y; ^/ S
( Q: z# }. S! J6 s2 q8 D$ i 这几类电视直销广告的叫停,绝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赞成的,甚至都认为叫停的太迟了,相关部门早干嘛去了。一开始我也对这种举措是持欢迎和肯定态度的,但是昨天的又一个新闻让我对这种举措的有效性产生了怀疑。广电总局的禁令是从8月1日起生效,但是就在生效的第一天仍然还有12家省级电视台置禁令于不顾,照样大肆播放违规广告。所以在一日下午广电总局不得不再次重申禁令,并下整改通知单。刚才在找这个新闻的时候发现sina评论版的头条即是盛大林关于这个问题的评述:照播不误,且听广告禁播令一声叹息 但是这篇评论我觉得是相当肤浅的,始终不过在质疑和叹息政令不通,行政无力带头违法方面,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也没有给出真正切实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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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以为相关部门的这种举措还是千百年来老一套,上级对下级的行政命令。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类似的禁令屡见不鲜,而禁令效果之差更是司空见惯。问题的症结在于利益的作祟,地方为了追求利益可以不惜违反上级禁令。盛大林先生也谈到了法治社会,但是其实这个问题放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的话,最好的解决途径是在民事领域,是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这类虚假的,不良的,言过其实的丰胸、增高、减肥的广告之所以有叫停的必要就在于有其社会危害性,就在于有民众受骗上当,有民众觉得其低俗不雅。只要有了受损方,又有责任主体,那事情就好解决了。不仅仅这些产品的行家、经销商、代理商是责任主体,播发广告的媒体们、为产品作代言、作宣传的名人明星们都是连带的责任主体。借鉴西方法治国家的惩罚性赔偿。试问哪家媒体还敢为虚假广告提供平台,哪位名人还敢为虚假产品作宣传?# E: ?2 t9 n: d2 p5 q- D4 A6 d
, {0 S& Y; J7 ^ 如前所述,当前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由于利益;禁令不行的原因还是由于利益。解铃还需系铃人,同样也只能通过利益的手段来解决此才会是最有效的。自然没有傻瓜会为了利益而愿意付出远超利益本身的代价。/ Z, h5 Y" P: Y(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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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关键在于以法治国,以良善的法律治国。当良善的法律能起作用了,那么法律的利导性即可彰显了,从而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也就在法律的利导性下自觉的趋利避害了。而不需要貌似严苛有力,执行起来却羸弱无比的行政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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