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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一道民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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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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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0:00: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对于共同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分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
(      )
A  认定共同共有
B  应当按多数共有人的主张决定
C  视为按份共有
D  主张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出让自己的份额

答案  C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但我从法硕重点知识点与预测题一书中看到的讲义则是按共同共有.
是谁不对啊??
请各位兄弟姐妹们帮忙解释一下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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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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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0-29 20:46:50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这两种情况
一是没有约定共有的类型视为按份共有
二是共有人有人主张共同共有有人主张安份共有推定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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