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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硕士培养及严肃学院纪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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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16:27: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葛洪义



    各位老师,各位同事: 刚才张书记、徐院长、张院长已经分别介绍了加强组织纪律、法律硕士招生与培养的基本制度、学校本科预评估反馈意见等情况,下面我就法律硕士教育的重要性、需要采取的措施以及加强学院各项工作的纪律性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要站在学院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学校争取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这是我们学院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喜事,意味着我们法学院法学教育有了一个新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开创华工法学特色教育的新历史,所以,这也是我们法学院发展面临的一个新的重要的历史机遇。为什么呢?第一,现在全国有620余所高校在办法学专业,有人认为这是一件坏事,我不这么看。任何一种教育,都不能由某些学校垄断。是否具有办某种教育的资格,根本上不应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来审批,而是应该交给市场来选择。目前,法学教育正处于这个转型时期,行政权力的影响力在下降,不是获得教育部批准的资格,就能够办好专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这种背景下,我们能否获得自己的立足之地?我预计,如果我们不能在纯粹的法学专业排名中尽快进入前50名,学生就不会选择我们,同行就不会尊重我们,学校也会动摇办法学专业的信心,我们可能因此而万劫不复。这不是危言耸听。现在我们每年的学生,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都是调剂后才招满的。苏州大学是老牌法学院,排名应该在30位以前,它的法律硕士有一年计划招收50人,实际过线23人;第二,参与市场竞争,需要条件。现在,法律硕士获得批准,加上我们去年取得的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我们就有了一个很好的参与竞争的平台。这个平台能干什么?能够提高办学层次。620多所大学在办法学专业,本科生教育已经危言四起,今后学院的前途就在于我们的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和层次上。本科生必须减少,研究生将成为我院学生中的主体。目前我们有在校研究生116人,今年9月又有70位左右研究生入学,毕业18人,净增50余人,达到160多;明年3月50位在职法律硕士入学,9月至少120位法学与法律硕士入学,在校生达到250到300人。象北大、清华这样的学校,每年法律硕士的招生人数都在400人以上,而本科只有50人。因此,能否培养好研究生,特别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就将成为衡量我们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第三,要办好法学院,必须实施特色教育。我们的特色在哪里呢?就在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包括理论与实践以及不同学科知识之间的复合。所以,法律硕士刚好与我们培养复合性人才的目标相吻合。综合以上,法律硕士招生与培养资格的取得,对我们是一个重大发展机遇,能不能抓住这个机遇,就看我们在座的全体同仁了。我们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个战略问题认真对待。实践中,许多单位把法律硕士作为简单的创收手段,不重视这个教学层次。这是他们没有眼光。很多老师,也不重视相关教学工作。我们不希望学院出现这种情况。

    其次,建立健全法律硕士培养制度,保证法律硕士培养的规格和水平。法律硕士的培养,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有一系列文件,现在还在起草有关评估办法。除了国家层面的有关规定之外,学院也就法律硕士培养提出如下基本要求:第一,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任课教师,打破职称限制,从全院教师中择优遴选;院内没有合适教师,从院外乃至校外聘请,决不勉强;第二,所有有意担任法律硕士课程讲授任务的教师,现在就请按照法律硕士课程的基本要求备课,在今年11月底以前交研究生工作秘书,然后组织专家评审。没有为法律硕士专门备课的老师,一律不能上课。法律硕士课程备课的基本要求有一个规范性意见,已经发给大家,我再重申一下要点:在职法律硕士属于已经取得法律学士学位的人员,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请大家备课时按照相关专题准备,2个课时一个专题,按照课程总课时确定专题数量,备课内容侧重理论深度和重大前沿与基础问题;全日制法律硕士在入学考试时已经复习了部分专业课程,但是一般没有系统学习过,要求老师备课时内容要覆盖课程体系,讲授每一章节的重点、难点和疑点。法律硕士课程不同于本科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请大家务必注意;第三,以附修课程酬金为基准,重新调整酬金发放办法。经与部分领导商量,今后拟将课酬标准调整为:1,面向社会办班,包括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课时费将在附修课程标准基础上大幅度提高;2,校内创收课程和开新课课程,包括附修和全日制法律硕士开新课维持目前附修标准;3,学校正常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将试行新的分配办法。这次我们将听取大家的意见,最后班子讨论后交给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总之,我们希望通过一定的措施,激励大家共同参与到法律硕士培养工作中,提高法律硕士培养水平,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办好,办出品牌,以保证学院的声誉和提高大家的收入; 再次,加强纪律性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坚决采取措施解决。

    目前我们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是:第一,集体活动参与程度比较低,许多老师以各种个人理由不参加学院的活动,组织观念淡漠,有组织无纪律。包括我们再三要求大家出席的基地评审、教学评估、法律硕士申报实地考察等重大活动,都有不少老师不来参加,甚至不请假,安排学生坐在研究所,也有研究所没有落实。还有的老师,开会的时候签个到,人就不见了。各学科各个研究所的活动更加难以组织。这种状况,已经到了无可容忍的程度。有一点必须说明,任何人拿着华工的工资,就应该以华工的工作为主业,我们不反对老师们做兼职律师或者在别的学校代课,但是应该以不影响华工的工作为前提;第二,上课组织纪律性不强。随意调、停课,这个问题研究生上课中尤其突出;不能按时下课;教学计划不能认真执行,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备课不认真,有几位老师被反映到学校,有的上课才翻书而且还找不到地方,有的照本宣科,引起学生集体抗议;上课时完全交给学生讨论,有的老师一个学期的研究生课,只上过两次,有的一次都没有讲过,全是研究生自己讨论;命题没有规范,覆盖面不够;合作上课的老师之间配合不好,重复上课,漏讲相关内容;有的老师给本科生上课过于学术化,忽视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讲授;第三,学院管理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放任自流,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院长、副院长、学科学术带头人、正副所长、馆长、班主任、辅导员和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岗位职责;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拖拖拉拉,不能及时优质完成。拖了学院工作的后腿,有时候还差点误了大事;第四,不能严格要求学生,指导论文敷衍了事。老师在课堂上不维护课堂纪律,一团和气;上课不注意调动学生的情绪,学生在班上吃东西、睡觉,老师照讲不误;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论文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有的老师指导论文很不认真,在学生的描述中,有老师从未与所指导学生见过面,研究生论文中有基本常识的错误;第五,不能按规定合理使用办公室,爱护学院公共财产不够。为了提高和改善教师的办公条件,学院顶着学校的压力为老师配备了办公室和电脑。按照学院的要求,老师应该每周不少于两天使用办公室。而现在,住在北校区的教师大部分做不到。更有甚者,把办公室给学生使用。同志们,学院目前还没有条件给学生配备这样的学习条件;办公室的灯光、空调不注意关闭,浪费严重。办公区学生过多,以至于老师反而不愿意去了。以后如果确实不能使用,没有时间使用,我们就要把房子收回来。另外,还有一些不遵守纪律的现象。

    毛主席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们法学院一路走来,很不容易,大多数同志付出了艰苦的努力,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我们希望今后能做的更好,这就需要我们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矛盾和困难,把我们以前注意不够的地方改正。我们教师人手不够,承担教学任务比较重,没有时间搞科研,而且搞科研还要赔钱。我能理解大家的苦衷。但是,学院面临的机会难得,把握不住,错过了学院发展的机会,以后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今年6月底,严格地说,我们这届班子已经到了任期,基本上完成了预定的工作。过去,我经常说自己是合同院长,我的工作任务很明确,就是要把学科建设搞上去。这个目的基本上已经达到。很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在我感到,我们学科建设比较快,如果学科建设是火车头,那么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外事工作、办公室等就是车厢,现在车厢的现代化程度还不够,拖住了车头。所以,我们现在要整修车厢,为的是下一届班子能够跑得更快。鉴于这个想法,我提出以下一些要求和建议,大家下午按研究所组织讨论,希望大家献计献策,把我们的工作搞好。

     第一, 准备修改“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2004年我们建立这个制度的时候,是希望对同志进行全面考核,也就是说,只有完成了教学科研的基本任务,才能够进行奖励。但是,实践中我们相当一部分老师都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考核时我们又不忍心,所以,成了无论是否完成基本任务,一律奖励。如果这样,我建议还是分类奖励。在教学方面,学院正常的教学任务部分,本科生和法学研究生授课任务分别规定一个基本课时标准,基本课时标准以内的,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发放;超过工作量的,发放超工作量奖励,例如每个课时奖励50元。模仿工商管理学院,建立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跟踪考核,对学生评价中达不到一定分数的老师,不再安排给面向社会招收的班和创收班上课;学生评价成绩优异的,例如前几名,每个课时发放奖励津贴30元等;每年评选研究生优秀论文,邀请学术刊物专职编辑帮助匿名评审,对获得优秀论文称号的研究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发放教学奖励津贴。使教学水平高,全心全意搞好教学的老师有一定物质上的收获;科研方面,全面修改科研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学校有关科研管理和奖励的规定配套或者加大奖励,因为条件的改善,可以对著作(个人作品及没有得到学院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省部级以上获奖进行配套奖励,尤其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奖励力度;规范参与学院活动的补贴。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学院有些活动,邀请老师参加但是没能发放补贴。今后要统一规划,活动结束立即发放,包括参加试讲、学术学位委员会会议、本科生研究生答辩、入学面试、运动会、组织非教学计划内的教学活动等。

    第二, 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考核。过去,我们对考核中的公益分一直没有明确怎么计算,今后计划将老师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活动、获奖情况、项目及经费等全部予以公示,年终统计作为考核依据;将每年制作学院年鉴,将老师的项目、成果等编制成一本册子,送交学校;建立教师使用办公室与到院工作情况登记制度,采用打卡、签名还是指纹登记,大家可以研究。对使用率不高或者任意让学生使用办公室的老师,收回办公室和电脑;对面向社会和创收型的办学,实行教学质量跟踪评价制度,由学生或学员打分,分数不够一定标准的,不再请。这样也可以减少矛盾;对学生连续两年反映不好的老师,坚决调离教学岗位;在2008年3月,尝试全面推动选课竞课制度。

     第三, 进一步规范教学科研工作。结合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分别制定本科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教学基本规范,作为教师上课的基本依据;设计和落实实践性教学环节,在部门法和实践性比较强的课程中,要增加模拟法庭、法庭辩论、司法文书写作教学环节,不要满堂灌;在理论性比较强的课程中,增加讨论环节;鼓励教师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开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的教学在线;规范教师发表成果的署名制度和成果登记制度。建立制度的目的不是约束老师,而是希望建立一个有利于良性竞争的制度环境;

    第四, 加强有关部门和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图书馆要制定图书采购与管理的基本制度,做好图书资料使用与推荐工作,制定信息管理制度,让我们的中外文资料、电子信息资料、咖啡书屋充分发挥作用;实践教学中心要制定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模拟法庭、实习基地、法律诊所、法律职业技能演练室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办公室人员必须熟悉自己分管的工作,管理好学院经费、设备和物资,减少浪费,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工作岗位没有贵贱高低,行行出状元。要求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各个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考勤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请销假制度、病伤人员慰问、新教师接待、生日慰问等各项内部的规章制度,做好学院服务工作。 以上报告,供大家讨论!

    同志们,让我们团结在学院发展的目标下,同心同德,抓住机遇,共同开创咱们自己的法学院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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