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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法律硕士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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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4 14:44: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按照《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函〔2021〕2 号)等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接 收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确保接 收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2 年我校预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26 人,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见《云南财经大学 2022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章程》,推免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联)考招生。

二、学制与学费

1.全日制学术硕士:学制三年,学费 8000 元/年·人。

2.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三年,学费 12000 元/年·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 425 分以上)或 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等级考试;

4.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所申请攻读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原则上相近或相同。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通知)通过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提出申请。

2.学校各学院(中心、所)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审核, 并对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人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查阅 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知悉复试安排及要求, 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4.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 定待录取名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各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 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 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统考。

五、复试录取

(一)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学生证,教育部学籍注册备案表(学 信网上查询打印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大学英语 考试(CET)成绩单;

(4)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著作、发 明专利、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若有)等材料,材料具体提 交要求及方式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 取消录取资格。 3.所有考生需签订《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

2.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科研实践综合能力。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成绩×60%+科研实践综 合能力成绩×20%。

(三)复试安排 1.复试:2021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5 日 2.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采用的平台为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具体复试流程 和操作程序,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可按就近原则到满足远 程复试条件的地区进行远程复试,若仍然不具备远程复试条 件,按照兜底保障原则,考生在满足我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 下,可安排到校复试。

(四)拟录取原则及公示

1.拟录取原则

(1)各学院(中心、所)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的 招生名额,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①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

2.拟录取公示

(1)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 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 间为十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 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

(五)体检

1.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 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胸部 X 透视(肺结核)。

3.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 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 (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学 院(所、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奖助政策 学校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 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 奖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现行标准如下: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20000 元/年·人 3.云南省政府奖学金:10000 元/年·人 4.学校学业奖学金:9000(一等)、7000(二等)、5000 (三等)元/年·人 注:最终执行标准以国家和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处奖助学金 管理文件为准;凡录取为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 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七、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复试相关费用如下:

复试费:100 元/人

八、申诉与监督渠道

1.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2.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九、本章程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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