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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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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4:35: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和《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一)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科学、多样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接收各方广泛监督,切实维护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的质量、效率和水平,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一)法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1.法学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学科负责人、教学秘书、网络管理员等人组成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并组建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的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小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
2.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拟定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复试前在院网上公开;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3.法学院各专业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复试命题工作。学院复试工作组组长为复试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对其负责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4.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要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法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二)法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对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1.监督调剂生选拔活动;2.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3.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4.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
(三)调剂考生复试管理
1.接收的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参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调剂方案的相关要求。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综合考察考生专业素质,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的时间和形式
1.复试时间:3月26日上午为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7日至28日为调剂生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2.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二)线上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院建立的在线报到平台报到,提交相关材料,并扫描我校财务处二维码交纳复试考试费,线上报到和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的通知。考生在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在线展示材料原件(具体提交时间:一志愿考生:3月24日8:00-18:00;调剂考生:3月25日8:00-18:00)
1.学历证明:往届生展示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展示学生证;
2.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除准备上述材料外,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所在页面;
5.在职人员考生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培养的协议书或证明;
6.复试费缴费记录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7.司法考试A证(调剂系统有提及者必须上传);
8.CET-6或其他英语高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9.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证明;
10.立功或重要嘉奖证明(对于上述7-10,调剂系统有提及者必须上传,否则视为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
11.其他可以证明专业能力的代表性证书或材料(可选项)。
(四)复试材料审核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有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复试前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按法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以及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组织复试
1.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按照法学院公布的复试安排,有序地组织考生进行各项复试,并全程录音录像。要求考生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在线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视频面试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信网远程网络系统使用说明。充分运用该系统“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2.综合面试采用考生抽题和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同时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专人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做现场记录。
(二)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专业抽题考核科目为诉讼法基本原理(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等状况。
(4)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抽题考核科目为法律英语,包含外语口语、翻译等。
4.复试程序
步骤一:用中文作自我情况介绍。
步骤二:法律英语抽题,朗读抽中的英语内容,然后用中文翻译。
步骤三:法学专业抽题,朗读题目,然后回答抽中的问题。
步骤四:面试专家提出专业综合问题,考生回答问题。结束。
五、复试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法律英语抽题考核占15分、专业科目抽题考核占35分、专业能力提问考核占5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六、录取办法
(一)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50+-------------×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法学、法律专业初试总分均为500分)
(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类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以下)。
(五)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后,不能更改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考生提交定向培养单位协议书(也可使用我校协议书即附件2),“双少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并附户口本户主2页及本人1页复印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交相关协议书(以上协议书为一式三份),于6月5日前以邮政快递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信息
复试结束后按报考系统中的通信地址给每位考生均邮寄《广西师范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函》。我校将于6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未查到拟录取名单的本调档函作废),考生在查询到被拟录取后应及时将调档函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将考生人事档案、政治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于XX月底转到我校档案馆。经政审合格后,我校于XX月初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或保留学籍一年治愈后注册学籍。
七、本细则由我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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