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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推免生复试成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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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7:22: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推免生复试成绩的通知

各位推免生:

现将参加我校9月20日-22日推免生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yz.cupl.edu.cn/tmsFscjcx

我校部分专业生源不足,仍有推免生招生名额。相关学院将根据本院情况继续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未参加我校9月20日-22日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推免生,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推免生最终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二、接收程序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含通过夏令营录取推免生)务必按以下要求完成接收程序,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接收程序通过“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体流程为:推免生填报志愿->学校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受复试通知->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1.填报申请志愿

被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务必于9月28日下午2:00前填报申请志愿。申请志愿务必与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保持一致。不一致者,不予进行后续接收程序。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http://yz.chsi.com.cn/tm/。

2、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我校将分批向正确填报申请志愿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9日上午9:00前接受我校“复试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发送/接受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分批向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9日下午4:00前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我校不同意其他学校录取,不予解锁。

4、递补录取

我校接收推免生名额有限,拟录取推免生应严格按以上时间点完成接收程序,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复试成绩递补录取其他推免生。

拟录取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接收函》。

三、成绩复核

对外国语复试成绩(外国语学院考生除外)有异议的考生,可致电校研招办申请复查(010-58908070/8071);对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致电复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查(见附件)。

复查时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受理。

复查成绩仅限核查卷面成绩登分、合分等,不重新评卷,试卷由相关学院派专人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看。

四、录取类别

我校将根据推免生网上填报的报考类别(或称为“就业类型”)确定录取类别。网上报名信息中,国防定向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如无特殊情况,其他考生的报考类别均应选择“非定向就业”(包括我校支教、留校保研学生)。

五、夏令营优秀营员相关事项

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营员”,务必按照本通知中第二项要求完成接收程序,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推免录取资格。夏令营考核成绩即作为推免生复试成绩。

六、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出现不及格或重修。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政审不合格。(政审在2017年3月进行)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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