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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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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3 13:52: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
无过错责任
1)高度危险作业
2)污染环境责任
3)饲养动物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1)地面施工责任
2)建筑物侵权责任
高空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仅一种:受害人故意。若受害人仅有过失,仍由作业人承担责
任。受害人的故意,应由作业人负举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有三种
1)发生不可抗力并经污染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害发生的
2)受害人过错
3)第三人过错
地面施工责任中若施工人能有效证明自己已尽法定警示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而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伤害。后者应依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关系解决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即建设工程的承包人,而非发包人
建筑侵权责任中若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举证自己无过错,则免责。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如在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对出租房屋整体的维修义务人是所有人,房屋出租人(所有人)有义务保证房屋之安全,故楼房整体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是所有人而非承租人

饲养动物不包括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伤人的(如东北虎伤人)或损害财产(如熊瞎子毁坏农民庄稼),则由国家负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1)受害人之过错
2)第三人过错
3)若受害人或第三人仅有过失的,只能相应减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之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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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20:11:0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015.398 058.269
志之所趋,无远勿届,穷山复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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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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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22:12:02 |只看该作者
总结的不错!: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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