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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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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09:1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2015年12月7日前须取得相关证明(自考生证明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格式见附件1;网络教育本科生证明由就读高校出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我校提出具体业务要求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目,具体业务要求为:考生必须于2015年12月7日前独立发表一篇能在中国知网查到、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的学术相关性以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认定结论为准。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请见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125200公共管理硕士、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045120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前置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

5.报名参加我校除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2法律硕士(法学)、125200公共管理硕士、045101教育管理、045120职业技术教育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工作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自审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准考证开放打印之前进行资格初审(结合教育部返回的考生学历或学籍校验结果),复试阶段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通过网络填报报考信息、缴纳报名费。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现场确认: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所选定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持相关证明)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名点交验相关证件、采集电子图像、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报名点现场确认的,将会失去2016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机会。

推免生(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仅需要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流程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等手续,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报名考试工作详情请参见考生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任何内容。)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初试考试科目等信息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4月上、中旬,详细信息以具体通知为准。复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相关信息详见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四、招生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申请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提供已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若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拟录取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前以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两年,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

2.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及招收推免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具体计划预计于2016年3月份由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下达。我校将于2016年4月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各专业考生初试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3.我校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125200公共管理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报名、缴费、复试、录取等手续,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详情请参见2016年推免工作专题(点此进入)。

4.我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点之一,欢迎符合报考点条件的考生就近选择我报考点报考全国各地的研究生。

5.我校"各硕士点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

6.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我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7.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相关信息将另行发布。

8.请随时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更新信息。

9.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17-2568034;专业咨询请参见各学院、专业招生联系方式。

六、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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