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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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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09:40: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章程如下:

一、基本录取条件

1.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经面试考核合格,并在可录取指标范围内的申请人,可被招收为我校研究生,具体参照学院实施细则。

二、注册报名

1. 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教育部通知的时间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 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其它信息,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等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也可填报导师信息;

3. 申请者应对上述报考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4.推免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三、面试考核

1.由申报学科所在的学院对申请人基本信息进行形式审核,确定拟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2.所在学院须在推免生申请报名后的48小时内发送面试通知。在此期间,申请人应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的信息;

3.申请人须在面试通知发出24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并作出回应,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4.面试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学院事先公布的《面试实施细则》进行。

四、预录取与正式录取

1.面试通过者,由学院向申请人发送预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关注“推免服务系统”;

2.申请人须在预录取通知发出24小时内回应接收预录取,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6年硕士研究生,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新生奖学金

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与其它奖学金均可兼得,新生奖学金按相应规定评定发放,具体见西交研[2014]87号文件。

六、其它事项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学籍,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4.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相关的体检要求请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yz.xjtu.edu.cn)上的具体通知;

5.对于录取结果,由各学院及时通知本人,学校将于2016年6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4655

电话:029- 82667898 网址:http://yz.xjtu.edu.cn

信箱:yzb@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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