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盟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2025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
2025法硕辅导班哪个好?
查看: 170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

[复制链接]

7517

主题

2

好友

6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20308 枚
积分
63480 点
帖子
878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0-15 12:38: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
1.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务必牢记网报系统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供打印准考证等功能使用,我校无法提供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在报名时间内,除“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但“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请务必确保研招网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时间结束后我校不接受信息修改。

2. 2015年清华大学报考点不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按拟报考的招生单位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3. 所有报考我校MBA、MPA、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和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除以上必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外,清华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清华大学的就读学校在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北京市的考生,其他考生请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考点。

4. 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确认和照相现场,即所有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11月10至14日不需到清华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但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期间支付报名费。建议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的报名数据转入我校招生系统后在报名期间不再更新,如果考生仍在全国研招网修改报考数据,我校系统将在11月1日统一更新。在网上交费成功24小时后(如遇节假日顺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1)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查询并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

(2)“考生登录”一栏中,在“报名登记表号”中填写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我校不提供密码查询服务。

(3)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查,照片未通过审查的考生须重新上传合格的照片。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11月6日,因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审查而重新上传照片,也应在此日期前完成。到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照片或未能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被准考。

(4)考生照片通过审核方可完成报名程序。如有问题,请立即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782192。

(5)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现场照相,所有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11月10至14日不需到清华大学现场照相。

(6)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交费成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照片通过审核)的考生允许参加考试,具有重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只允许一个报名号打印准考证。

(7)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于11月21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右上角注明报名号,否则不予准考。

(8)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研招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在我校参加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9)在考试现场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5. 其他重要说明

(1)报考其它招生单位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设置的报考点,请勿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

(2)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请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回复

举报

25

主题

3

好友

1925

积分

2015年vip会员

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904 枚
积分
1925 点
帖子
435
2#
发表于 2014-10-15 15:09:21 |只看该作者
谁还敢考清华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Online!

QQ|手机版|Archiver|删贴申请及投诉|本站联系方式|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906号|法律硕士联盟    网站备案:京ICP备17017054号-4

GMT+8, 2024-4-27 21:35 , Processed in 1.132456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