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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为方便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调剂报考山西大学,现将我校接受调剂考生的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 调剂要求
1、调剂对象:要求本科毕业于“985”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的考生、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学校的考生或第一志愿报考“985”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中科院各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生。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报考 “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我校调剂政策要求情况下,可调入相应的“专业学位”。
5、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原则上按数学的级别顺序同级或者逐级进行调剂(数学一可调往数学二、数学三和自命数学;数学二可调往数学三、自命数学;数学三可调往自命数学;自命数学不得调入统考数学)。
6、拟调剂我校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领域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
7、拟调剂“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领域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8、拟调剂我校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领域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二、接受调剂专业
法学院联系方式:0351-7010799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于3月25日-3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履行调剂程序填报相关信息。
2、我校根据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总体情况对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该网站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4、根据复试结果,我校将符合要求的考生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届时请考生于领取“调剂调档函”后,尽快与原报考单位联系,办理调取考生报考材料手续。
5、我校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即向教育部报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报考材料者,视自动放弃处理。
6、调剂考生的复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我院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考生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复试科目查询及复试具体安排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和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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