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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于2007年获广西区首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广西目前唯一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的培养单位。法学院经过多年的研究生招生、培养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在专业学位的培养方面,教学和科研均具有突出的特色和优势。
一、招生专业:1.法律硕士
二、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人大系统、自由职业者以及从事社会管理、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进行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今年网上报考时间:6月下旬至7月上旬,报考的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具体网上缴费流程请查看报名网站)。2、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广西师范大学或广西医科大两个考点(选其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7月中旬。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3、资格审查。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务必请于规定时间9月下旬前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寄至研招办审查,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字样,附本人签名。若考生被录取,须于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下载: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2014年10月中旬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准考证。所有考生在考试时凭此准考证到考点换取正式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五、全国初试联考及科目:
1.考试科目:初试2门:1)英语(满分100分);2)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此两门考试为全国联考。
2、考试复习资料: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3.初试时间: 2014年10月下旬。
六、复试与资格审查:凡达到广西师范大学2014年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在2015年2月上旬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出来后由学院另行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七、录取与入学: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5年3月发录取通知书,2015年春季入学。
八、培养:学制三年。采取在职学习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优秀学员可申请提前毕业。
九、学费 :每人每年9000元,分年度缴纳。
十、证书: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由国家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
1.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73-5833630 5838221 李老师
2. 法学院研究生办 0773—5829293 3699665 联系人:李老师 13507732632 殷老师13737722615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楼427室
3、有关招生录取等信息,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楼320室,邮 编: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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