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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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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3:54: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4年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的规定,重庆大学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陈忠林        副组长:胡光志、秦鹏

成员:程燎原、陈伯礼、曾文革、齐爱民、张舫、黄锡生、杨春平、徐建华。

二、复试流程、办法与要求

1. 领取复试通知书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上线(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2)的考生请于2013年3月19日开始,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qu.edu.cn/)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

2. 报到与资格审查

3月28日上午9:00-11:30报考法学研究生的考生到院研究生办公室,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到院J.M办公室报到、交复试费(150元/每人),同等学力考试另交100元加试费。报到时须交如下材料:

(1)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3)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能力证明材料。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其复试成绩一律无效,并不予录取(即便已发拟录通知书,也无效)。

3. 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于3月23日~27日期间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到重庆大学A区医院交纳体检费,并参加体检。

重庆大学A区医院联系电话是:023—65106093。

4. 复试

⑴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后两者即面试)三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5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与能力以及考生外语水平。

⑵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地点:法学院会议厅

面试时间:法律硕士3月29号上午8:10,法学硕士下午2:30开始。具体面试事宜请29号早上到学院查看面试分组公告。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 拟录取

法学硕士: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各科成绩之和/5)×50%+(复试成绩/2.5)×50%),各专业方向按照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学):按照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凡复试成绩(即低于150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60分以下),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张榜公示复试结果。愿意参加内部调剂的,在复试结果公示的同时可报名参加内部调剂,过时算自动放弃,且不再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3月31号下午3:00发放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同时,拟录取为法学研究生(学术型)的考生可预填报导师。

6. 调档审查及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市考试院、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非定向、非委托培养考生(均不含应届生)必须人事档案已调到我院并经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正式发录取通知书拟于6月30左右发出。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全收学费制度。我院根据所有复试考生(含免试生)的最终成绩确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遵照从高分到低分、且属于非定向的全脱产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分配。学业奖学金在新生缴费报到注册后再另行发放。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的全脱产学生均获得同等助学金,定向和委培学生的学费和助学金等一律按照定向或委培协议执行。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将根据研究生的成绩和科研情况在每年9月份评定。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安排》(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2)及学校相关文件。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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