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盟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2025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
2025法硕辅导班哪个好?
查看: 159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问题解答

[复制链接]

7517

主题

2

好友

6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20308 枚
积分
63480 点
帖子
878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1 21:42: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关于报考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生?

可以报考。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及成人高校、高教自考、函大、夜大、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生?

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考生可以以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的考生、函大、夜大本科毕业生、远程教育(含网络学院)毕业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不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硕士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以报考(具体要求以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4.大学三年级学生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生?

不能报考。我校不接受大三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硕士生?

可以。

6.在校研究生能报考硕士研究生吗?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

7.非师范类考生是否可报考我校?

我校为一所综合性大学,研究生招生无师范、非师范类专业之分,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毕业后自主择业。

8. 能否跨专业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其他专业均可跨专业报考。



二、关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

9.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学位有何区别?

二者均采取全日制攻读的方式,其区别主要有两点:

培养目标不同。学术性学位硕士研究生则主要是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专业学位是培养在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不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的实践环节。

10.简章上列出的招生计划是否包括推免生?

简章上列出的招生人数只是计划招生人数。各学院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会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

招生计划人数中包括推免生名额。因推免生名额确定在制定招生目录之后,故推免生名额无法提前准确确定,但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所占比例一般在20%左右。

11.硕士生有哪些录取类别?报名时如何选择录取类别?

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指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指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12.硕士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如何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的学历、学籍须在教育部学信网里查询到,若因各种原因未能查询到,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学籍的认证报告。考生的学历若是在国(境)外获得的,须在报名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凡被发现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已获得学籍的,取消学籍。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13.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初试合格后是否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14.我校硕士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办法如何?

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一区基本要求。具体复试办法见当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15.我校硕士招生历年各专业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如何?

因每年报考人数以及录取情况不一致,故我校不统计每年的报考人数及录取人数,以免给考生造成误解。



三、关于学费和奖、助学金

16.2014年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收取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也要做调整,除个别专业外,大多数专业学费将低于现行收费标准。

17.原来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公费硕士研究生不需要交学费,2014年研究生全部收费后,他们会有很大的的经济负担吗?

2014年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国家同时出台了完善研究生教育保障机制的文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积极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平均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总额将高于所缴纳的学费。除此之外,在学期间还可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其他专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18.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吗?

一方面,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样享受国家层面和我校规定的奖、助学金政策;另一方面,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也要做调整,除个别专业外,大多数专业学费将低于现行收费标准。因此,总体而言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9.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读期间是否可以申请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为6000元。助学贷款申请在新生入学以后再进行办理。



四、关于推免生接收

20.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何时开始?

我校每年9月初会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学生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申请。

21.所有招生专业都能接收推免生吗?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2.推免生有什么鼓励政策?

我校积极鼓励校内外有推免资格的学生申请我校。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除了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同类别最高等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学期间还可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其他专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五.相关咨询和参考

23.我校硕士考试是否有参考书?在哪里购买?

我校招生简章中大部分学院都有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以凭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初试科目代码在硕士目录查询系统中查询。招生简章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不是考试范围。

参考书由考生自行购买,或者到各地图书馆借阅,考生也可以直接到我校教材科联系购买(电话025-8359833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参考书的邮购工作。

24.是否提供往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我校研究生会服务部门备有部分专业的往年试题,如有需要请与他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5891782。

25.是否举办专业辅导班?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6.是否提供导师名单与联系方式?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时只报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各学院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确定指导教师,因此我办不提供导师名单与联系方式。如需了解导师信息,可先登陆各学院网站查阅各专业导师介绍等信息。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信息咨询,考生应登陆所报考学院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各学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详见招生简章最后一页)。

27.考生如何及时查询研究生报名、考试、初试成绩等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参考书目、复试笔试参考书目、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均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生须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有关通知,查询自己初试成绩、是否进入复试、是否进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同时,考生需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地址为:http://yz.njnu.edu.cn。有关招生政策方面的问题,考生也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Online!

QQ|手机版|Archiver|删贴申请及投诉|本站联系方式|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906号|法律硕士联盟    网站备案:京ICP备17017054号-4

GMT+8, 2024-4-30 13:51 , Processed in 1.155434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