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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小组组成
学院以二级学科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由各专业导师组负责人但任组长。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2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详见附件)
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学院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2的比例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法理学、法律史、诉讼法、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初试上线人数不足的实际情况,报考本专业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不足部分从学院其他专业根据考生个人申请进行调剂。
法学理论专业调剂生最低分数线为331分
法律史专业调剂生最低分数线为329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调剂生最低分数线为330分
诉讼法学专业调剂生最低分数线为328分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刑法专业考生复试的时间为:4月6日(周五)
下午2:30报到
下午3:00——5:00进行专业课笔试。
地点:法学院办公楼302课室
4月7日(周六)上午8:30开始进行面试。
地点:法学院办公楼刑法研究所(306室)
2、其他法学硕士考生复试的时间为:4月7日(周六)
上午8:00报到
上午:8:30——10:30进行专业课笔试,
上午10:30分专业开始进行面试。
地点:法学院办公楼各专业研究所
3、法律硕士复试的时间为:4月8日(周日)
上午8:00报到
上午:8:30——10:30进行专业课笔试,
地点:法学院302课室、地下课室
上午10:30开始分组进行面试(分组名单当天公布)。
地点:法学院办公楼各专业研究所
4、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将于4月9日(周一)上午9:00到法学院门口公布。凡拟录取的考生,请立即领取体检表、政审调档函、合同书(自筹经费生、委托培养生)
注:自筹经费生合同书请当场签名交回。
3、 凡拟录取的考生,请在4月9、10日两天完成体检。
体检地点:我校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体检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体检时,请带本人近期半身一寸脱帽照片一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07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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