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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管理员师姐哈~~~~~~~~~~~~
北京大学(深圳)国际法学院(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成立于2007年7月。致力于培养顺应全球化发展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美国著名法学家雷蒙教授(Jeffrey S. Lehman)担任创院院长。雷蒙教授曾任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美国法学院院长联合会主席以及美国康奈尔大学校长。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将于2008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律硕士研究生(英文为Juris Doctor, 简称J.D. )。
本项目将聘请世界各著名法学院教授、著名大法官、杰出律师任教,采用全英文授课,按照最新、最高标准和美国法学教育中的J.D培养模式来培养学生。
STL官方网站
http://stl.szpku.edu.cn
STL 2010年 法律硕士推荐免试 即保研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STL)与香港大学法学院合作之推荐免试资格学生暑期项目
STL以打造国际一流法学院为创院目标,为实现一流生源,现与香港大学法学院合作推出“SHP”项目。本次夏令营将全国选拔各高校可获推荐免试资格学生,通过暑期夏令营学生体验交流,实现推免学生与双方学院的较早接触。为参与者提供接受亚洲地区最先进法律学习的机会,本项目将完全按照JD模式进行教学。并将从夏令营合格毕业学生中,选拔出符合学院要求的学生,同意接收其免试攻读我院国际法律硕士,并辅以接收国外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参加我院的交流活动。
该计划2009年度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时间:拟定为8月17日之8月28日(包含STL7天及香港大学4-5天交流学习)。具体行程安排会在学生审核工作完成后通知。
2、拟招收人数:50人。
3、学习内容:全英文授课。主讲相应法律课程及律师实务。课程设置约为40学时(包含在香港大学法学院课程)
4、其余活动。组织学生集体出行活动(深圳),以使其了解南国燕园周边环境,香港行组织学生相关参观活动。
5、费用。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与香港行费用由学生自理。并由我院统一收取。合人民币:5000元(不含由其出发地往返深圳交通费用 ,含食宿、保险及香港行费用)。并在学生被审核通过后,通知其统一汇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账户。
6、其他:港澳通行证由学生在赴香港前自行办理。
二、选拔要求。
:1、我国“211”或“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三在校学生,且成绩为年级前8%,最低不能低于前15%,无挂科,即准可获保研资格学生。
2、熟练掌握英语,托福不低于100或雅思不低于7或大学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50分。
3、本科专业为非法学。
4、家庭有一定经济实力,不致于学费成过重负担。
三、申请办法及所需材料。
1、 申请表(见附件一)
2、 中英文个人简历
3、 中英文个人陈述。
4、 外语水平证明。
5、 在读证明及正式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6、 以上材料请于6月25日前发至国际法学院邮箱:stl@szpku.edu.cn,其中申请表需于6月1日前发于上邮箱。
四、奖学金
学院将从中优秀学生中选出部分学生给予奖学金参加暑期项目。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a. evidence of financial need.
b. a supplemental essay
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其申请材料,以及其暑期表现做出相应评定。
五、其他。
对于暑期夏令营结课合格同学,颁发结课证明,对于其中优秀学生被我院接收免推的学生,具体保研接收证明将在九月中旬左右发出。
六、联系电话。
0755-26035325 0755-26032287
附件一、SHP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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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0招生 全国巡讲会 武汉站信息
http://www.fashuounion.com/thread-46958-1-1.html
[ 本帖最后由 adam 于 2009-4-18 18:5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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