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 区和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 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 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 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地 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有 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一级学科硕士 点, 15个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权。 2024年,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8大学科门类;在金融、应用统计、资产 评估、法律、体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会 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艺术15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00人左右,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12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0月底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推免生报名及录 取有关事宜见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拟在43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00人左右。其中,34个一级 学科,3个二级学科, 6个自设二级学科(专业代码第5位为“Z”)。 3. 拟在15个专业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900人左右。 4. 拟在8个专业类别(电子信息、 机械、材料与化工、 资源与环境、会计、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艺术)和资源产业经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9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58人左右,仅招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20个左右指标用于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 兵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9人左右,该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可能有增减; 专项计划单列。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的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 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 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 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 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 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 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 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 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 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 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 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③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 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 载),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 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 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 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 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 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 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 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 政策。 (八)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十)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 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独考试初试科目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三)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全国统考请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布的考试大纲。下列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 院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 、204-英语(二)、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 基础、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 单独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照统考相应自命题科目。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211-翻译硕士英语、 346-体育综合、 357-英语翻译基础、 431-金融学综合、 432-统计学、 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 应用统计、法 律、 体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专业学位学 费为13000元/人/年,艺术专业学位学费为16000元/人/年, 会计、资产评估、金融等专 业学位学费为18000元/人/年。 2. 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 学费为22000元/人/年。 3. 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MPA)和艺术等专业学位学费为25000元/人/ 年,金融专业学位学费为35000元/人/年,会计和工商管理(MBA)等专业学位学费为40000 元/人/年,其他学费均为18000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二)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 人/年,每年一次性发放。所有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 生需按要求评定一等、二等级别。 一等、二等比例分别为80%、20%(非重点学科为70%、 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 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 现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180人左右,金额20000元/人, 一 次性发放。 3.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
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 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 ”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 ”岗位 由学校设置或各单位自筹设置并发放津贴,根据工作时间,每个岗位每学期最长可聘用 和发放5个月,校设岗位津贴为1500元/岗/学期,单位自筹岗位津贴自定。“助研 ”岗位 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设置,助研津贴从科研经费中支出,按研究生实际工作表现和时间 发放,每学期最多发放 5 个月。 6.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 到校报到后办理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 六、信息公开 1.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初复试时间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 我校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均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ug.edu.cn)对外 公开, 并通过微信公众号(cugyzb)同步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对考生申诉有关问题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证各级投 诉、申诉渠道畅通。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单位代码: 10491 | | | | | 网 址: https://yz.cug.edu.cn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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