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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22年法律硕士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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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0-17 09:54: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2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简称“STL”)创立于2008年,是中国也是全世界范围内,唯一将普通法J.D.和我国传统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J.M.)相结合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严谨的教学、中英双语法学教育模式能够让学生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益显著的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以及中国法律传统之间的交融。学院创院院长为美国康奈尔大学前校长、上海纽约大学常务副校长、2011年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改革开放40周年40位最具影响力的外国专家之一Jeffrey Lehman教授。现任院长Philip McConnaughay历任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院长和国际关系学院的创院院长、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曾任顶级跨国律所美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022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通过推荐免试和法硕联考招收中国内地考生攻读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两专业培养方式均为J.D.)。2022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计划招生115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约71名;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计划招生35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约26名。两个专业的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和《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申请攻读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须符合《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报名

    详见《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1. 报名院系及专业具体信息见下:

    招生院系:深圳研究生院(047)

    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北京大学报考点和外埠报考点的以下四类考生,均须在“北京大学(10001)2022 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下述要求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扫描件(以报名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邮件发送至研招办指定邮箱。凡未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者,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相应责任由考生自负。(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4)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初试科目见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分数)应同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 我院将采取LSAT-STL考试(笔试)和英文面试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5. LSAT-STL考试作为复试的一部分,要求所有报考我院考生都必须参加,其考试成绩将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同复试通知一起公布。

    6. 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招网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学习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7.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8.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 复试成绩及格者,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0. 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复试权重将在复试通知中确定。

    (五)录取

    对于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培养模式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均为4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实行学分制。

    J.D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中国法课程为中文授课。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

    四、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专业实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240000元。学生分期缴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分别缴纳30000元,届时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二)奖助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完成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商业助学贷款。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住宿安排

    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或四人住一室,带空调和卫浴,费用自理。

    八、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九、违纪处理

    详见《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十、其他事项

    1. 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普通招考招生人数以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 有关我院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奖助学贷、实习就业等,可在我院官网https://stl.pku.edu.cn查询。

    3. 我校和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

    2.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邮箱:grszsb@pku.edu.cn

    3.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联系电话:0755-26032287 / 0755-26657647

    电子邮件:admission@stl.pku.edu.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国际法学院410办公室

    邮编:518055

    网址:https://stl.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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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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