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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法学院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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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6:00:35 |显示全部楼层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疫情防控与生产生活并重的指导方针下,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规定,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初试成绩排序办法

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专业具体要求,按初试总分排序。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面试(含外语口试)两大部分。

未参加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参加复试各环节成绩无效。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中午12点前请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发到法学院邮箱 law@bfsu.edu.cn。考生应于3月30日之前完成网络设备搭建,法学院工作人员将于3月30日对考生视频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手机和网络环境畅通。

说明:资格审查,平台调试以及网络远程专业面试主系统和辅系统都为腾讯会议。
2.网络远程专业面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专 业
4月6日        8:00-12:30                          国际法学
4月6日        8:00-8:20                          法学理论
4月6日        8:20-9:20                           刑法学
4月6日        9:40-12:30                          民商法学
4月6日        13:30-17:30        法律非法学
4月7日        8:00-12:30                       法律非法学
4月7日        13:30-17:30        法律非法学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候考。

(三)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上线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差额复试比为150%。

(四)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

(3)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五)复试面试时长

网络远程面试(含外语口试)时间:约为20分钟/人。

(六)复试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双系统”的方式准备复试条件,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硕士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考生必须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在《考场规则》上签字、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于2021年3月29日中午12点前以扫描件或照片的形式、打包压缩后将资格审查材料发到法学院邮箱law@bfsu.edu.cn,按规定命名格式(例如:张三+法学院+资格审查材料+准考证号.rar或.zip)。

3月30日,法学院工作人员会与每位考生逐一进行视频资格审查以及复试平台调试工作,考生须将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在视频镜头前手持出示,学院工作人员将截屏保存以备核对。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七)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考生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个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考场规则;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 准考证;

(4) 其他关键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2021年春季学期已完成注册的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提交一个月内开具的在读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认证)。

②往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cn/进行学位认证。)

③海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海外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所在高校的在读证明,成绩单及个人签证对应的注册申请表;

⑤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同意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 初试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有关情况,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咨询和申诉电话如下:

法学院联系电话:010-88818137    010-88814525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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