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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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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4:58:27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扬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1】11 号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和“线上复试服务工作组”。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的考核以及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

“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 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和评价标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根据复试工作需要分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组考生的面试工作,根据复试工作组确定的复试具体办法和评价标准,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确保本小组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

“线上复试服务工作组”负责线上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

二、复试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网络公布复试名单后,同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远程面试系统、网络、场地要求、复试线上报到时间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没有及时接到学院短信或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学院了解复试相关情况(电话:0514-87971659)。

三、复试方式及准备

受疫情影响,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做如下准备:

1.考生端登录。考生需提前在移动设备上安装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支付宝App下载地址:https://mobile.alipay.com;学信网App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可以进行实人验证。

请考生提前使用学信网帐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先进行“实人验证”后,仔细阅读系统须知,确认准考信息、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要求完成交费并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一般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手机”或“手机+笔记本+麦克风”或“手机+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联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

参加复试前考生需保证移动设备有足够的电量,并提前选择好环境并进行网络测试,保证网络通畅,使用前须关闭手机自动锁屏功能。

2.远程候考准备。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复试,保证单人单室,提前加入并确认进入候考室,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两次“实人验证”,实人验证通过后即进入考场页面,即进入远程复试。考生需首先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摄像头环绕考生所处考室一周,以确认考生所处考室为单人单室,保证门窗关闭,无外人干扰,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或工作人员可随时要求考生展示考室环境状况。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线上注册报到,进行网上运行环境调试。考生接到正式复试通知后在正式复试前三天须在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线上审查:

考生系统提交的材料依下列顺序准备,供大家设置参考:

1.《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扫描件;

2.《扬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学习或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现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扫描件;

3.《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须有用人单位章,仅限非全日制考生填写)扫描件;

4.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5.本人准考证原件扫描件;

6. 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则不含此项)扫描件,应届生须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含个人信息页及学籍注册页)扫描件;

★对于以大专学历身份报考(即2019年9月1日以前大专毕业),同时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成绩单或证明或“自考本科7门以上合格成绩证明”扫描件。

7.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9.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材料。既能证明本科阶段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创作)成果、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上述材料或经考生资格核查工作组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

(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学院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手机或电脑PC端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58.192.138.83:1080/进入测试界面进行心理测试。具体操作见扬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心理测试流程》。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设备测试和复试流程在线演练,请考生注意密切配合。演练结束后,请考生注意牢记复试设备摆放位置,不要随意改变。

五、复试时间

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为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批复试为调剂考生(第二批复试时间另行通知)。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14:30-20:00。

复试分组及线上候考室在复试前单独通知考生。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三部分,总成绩为150分。

1.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均采取口语听说测试的方式,单独打分,成绩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测试

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学习经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成绩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须在复试前在平台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接受复试小组现场测评。

3. 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主要根据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确定,由考生从复试小组题库中抽取,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1.5×30%.

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综合成绩顺序并在法学院官网公示(http://fxy.yzu.edu.cn/col/col25682/index.html)。

七、调剂

在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的同时启动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八、录取

1.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录取”、“备选”、“不录取”及“放弃复试”等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事项

1.体检工作。考生在复试前在线签订《诚信体检承诺书》,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8号)规定执行。

2.同等学力加试。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专科毕业及本科结业身份报考者),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加试科目为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扬州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均可参加复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4.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关于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十、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要求,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诉及复议。

法学院电话:0514-87971659;0514-87971641。

研究生院电话:0514-87977917,邮箱:songkuan@yzu.edu.cn
           扬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1年3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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