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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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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4:54:40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及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一)强化主体责任、规范流程,精准施策、严格过程管理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各研究所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结合各硕士点的学科特点,认真梳理网络复试各环节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守纪律,如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监管办法实施。

组  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副组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成  员: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党总支书记、院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各硕士点复试小组组长、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文献信息中心负责人、后勤(保卫)处负责人。

下设舆情小组、网络技术支持工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

1、舆情小组由院党委宣传部、院机关纪委、信访办和研究生学院组成。负责复试前的答疑、网络远程复试的宣传,复试期间各类舆情信息的监控,复试后的舆情、信访、投诉等,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信息。

2、网络技术支持工作小组由研究生学院学生办、办公室和院文献信息中心组成。提前与网络运营商进行沟通,熟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以及备用平台腾讯会议),负责对各复试考场的网络环境维护、平台搭建给予技术性指导和支持,对复试考官及各研究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考生终端网络搭建给予技术指导,负责组织网络复试的测试,以及复试期间全程技术支持等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由院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和研究生学院学生办公室组成。负责维护考场外围秩序、后勤保障服务(含防疫物资的准备)。

4、纪检监察小组由院机关纪委负责。全程跟踪复试情况,处理投诉举报,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公开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及要求,记录处理结果并妥善保存。

(三)成立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科研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后勤(保卫)处、研究生学院、离退休处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疫情防控工作由疫情防控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小组由后勤(保卫)处、物业管理中心组成。在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对复试相关人员进行防控指导、健康教育,对复试场所进行消杀,设置隔离处置场所,对突发疫情场地消杀、人员控制和医疗隔离处置。

(四)各研究所成立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各研究所是复试面试工作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各研究所须成立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各研究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也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的第一责任人。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我院制定的命题原则、复试面试要求及复试录取办法等具体组织实施本专业的专业综合面试及综合能力等的考核。

三、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实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科学选才的重要保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院所有专业均采用考生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

我院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以及备用平台腾讯会议。如启用备用复试平台,复试结果和“云考场”的结果是一致的,具有相同的效力。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此平台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问题,请与各专业复试小组侯考官联系。采取“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的网络复试形式。具体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四、复试时间
4月上旬开始,4月中旬结束,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将要发布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五、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的规定,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我院具体要求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线上填写复试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往届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存在疑问的往届考生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

我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候考官将综合运用“两识别”(即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的识别)和“四比对”(即认真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和考试资格的认证。

六、复试分数线及调剂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我院第一志愿考生都有资格参加复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有资格申请调剂,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两个部分。  

专业综合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等,是对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查。同等学力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可采取小论文考核的形式提交,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测试(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

2、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120分。

(2)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1.2×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换算成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八、录取
1、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差额复试”的办法择优录取。

2、凡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在其本专业上线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且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可优先录取;如果其本专业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也须按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调剂考生须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若考生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复试分数、初试分数、专业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作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或因报考时本人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报考信息错误、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6、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加试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于规定的时间在我院官网(http://www.sass.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若第一批公示的名单中有放弃的考生,我院将根据专业排名依次进行补录,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十、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表扫描件发至我院研招办电子邮箱,体检合格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开学报到后新生还须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和违规处理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专业硕士点应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3、纪检监察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和院内相关单位在复试期间,对各硕士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视和检查。复试完成后对各硕士点复试视频进行回放抽检。

4、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和申诉。                       

十二、其它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生效,原有规定自行废止。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12090

邮箱:yjs89101@126.com

邮编:610071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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