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 金币
- 20308 枚
- 积分
- 63480 点
- 帖子
- 8784
|
发表于 2021-5-19 14:32:13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工作。
4.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成立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副组长为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和纪检委员,成员包括学院各学科(专业)负责人。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对学校下达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细则的拟定、复试工作的开展、复试过程的监管、学院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上报等。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在不突破招生指标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各方向上线情况及导师数量,自主调节各专业、各方向的实际招生人数。
(2)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学院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0%。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按拟招生人数的1:1.2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者总分不低于332分。
(3)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学院网站提前公示,并逐一电话通知复试考生。对调剂复试考生,学院还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复试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发送通知。
(4)学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1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 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
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网络教育本科生
准考证 √ √ √
身份证复印件 √ √ √
政治思想鉴定表 √ √ √
(样表附后)
本科(或专科)
成绩单(要盖章) √ √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 √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毕业证复印件 √
学生证复印件 √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 √
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学历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加强诚信教育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的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
(1)笔试
考试科目以《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为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水平测试
阅读一篇不少于500个单词的英语短文,翻译并回答测试小组随机提出的相关问题,综合考查学生的阅读、翻译、听力和口语水平。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的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加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3.复试时间及对象
第一批:2021年4月3日至4月4日,复试对象为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第二批:2021年4月10日至4月11日,复试对象为学术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4.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5.其他有关说明
学院的面试小组在指定的教室进行面试工作。考生根据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四、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国家、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以下情况均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为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限额。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领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3.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4.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被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招生单位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
7.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五、信息公开公示
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做好复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公示。本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按学校规定进行公布或公示。
六、工作纪律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将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及时、充分、规范进行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公开。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学院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咨询电话:郭老师 027-67842770
举报电话:王老师 13720377333
(二)实行巡视制度
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复试录取情况。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保障制度。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争议处理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会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附则
本细则由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详尽事宜参照《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