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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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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4:22: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上海市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我校自身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原则上定于3月26日-29日,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复试安排和复试通知。请参加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硬件设备: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手机或台式机(带有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等平板设备或台式机(带有摄像头)。

2.复试平台: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使用中目平台,考生需要针对双机位设备提前进行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报考学院(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请仔细阅读《上海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简易使用说明》(附件下载)。若根据使用说明仍无法正常使用中目平台,可将问题及截图发至邮箱bb@mail.shufe.edu.cn,我校教育技术中心将尽快帮助解决。

特别强调:

(1)安装网络远程考试平台,务必按照《上海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简易使用说明》进行下载、操作。其它下载方式,可能会导致平台无法正常使用。

(2)平台安装好后,考生不需注册。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独立、安静、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二、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报考学院(所)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复试关键环节

1.安装调试

考生应保证双机位两套复试设备均正确安装了中目软件,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复试期间两台设备均须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帽子、墨镜、口罩、耳饰、耳麦及耳机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微信图片_20210317165714.jpg

关闭两套复试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其他APP的消息通知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2.自行参加平台公共测试

为使进入复试的考生熟悉复试系统,提前进行设备演练和“双机位”测试,我校将于3月18日-19日开启复试平台的公共测试。届时考生们可自行使用设备登录中目平台,进行“双机位”测试,调试视频和音频,熟悉操作方法和流程。公共测试会议室内会安排技术老师,如有使用方面的疑问,可进行咨询和交流。

公共测试时间:

3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晚上:18:30-21:00

公共测试会议室号和参会密码:

请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登录首页右侧“文档下载”栏获取。

3.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复试前测试

正式复试开始前,复试学院(所)将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前模拟测试,具体安排请按照报考学院(所)的通知进行。该模拟测试是学院(所)公布复试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身份核验的重要环节,是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参加正式复试的标准按期参加测试。

4.参加正式复试

考生应根据复试学院(所)通知,按时参加正式复试。正式复试的一般流程为:考生凭会议号和密码加入会议室→进入复试等候室→经复试小组许可后正式进入复试会议室→配合学院(所)完成“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审核通过后进行正式复试→复试结束后离开会议室,具体流程以复试学院(所)通知为准。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查询下载个人“复试通知”前,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并于3月19日12时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工作,具体参见《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四、诚信复试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复试学院(所)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考生在复试中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如使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应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如使用WIFI联网,应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所)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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