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盟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2025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
2025法硕辅导班哪个好?
查看: 88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辽宁大学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7517

主题

2

好友

6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20308 枚
积分
63480 点
帖子
878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5-19 14:10: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如下:

[035101]法律(非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全日制),计划招生100人(已接收推免生10人)。

[035101]法律(非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非全日制),计划招生20人。

[035102]法律(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全日制),计划招生110人(已接收推免生9人)。

[035102]法律(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非全日制),计划招生30人。

2.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进入复试考生初试各科目成绩需要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035101]法律(非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初试总分需达到355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5%。

[035101]法律(非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初试总分达到336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0%。

[035102]法律(法学),01法治理论与实践,初试总分达到336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1%。

[035102]法律(法学),02法律实务与理论,初试总分需达到327分及以上,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0%。

3.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复试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复试考核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和面试等内容;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为网络远程面试。

请详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辽宁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须知》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和面试等内容。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考生成绩未达测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针对法律(法学)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备注:法律(非法学)专业,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24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4.177.254: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26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3项材料,第4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一志愿考生心理测试预计于25或26日进行,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准备

考生需提前以“双机位”形式准备应试场所,确保应试场所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并配合学校完成网络环境测试确保满足复试需要。此外,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二)系统测试

预计于3月26-28日组织复试考生,进行“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系统测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或详见法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日程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每门笔试为1小时。

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设立4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平均每个小组考生9人。

复试时间:3月30日(周二)上午8:30开始

参见附件1 专硕复试名单: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2.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设立4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平均每个小组考生6人。

复试时间:3月30日(周二)下午13:30开始

参见附件2 专硕复试名单: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设立6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每个小组考生(19、19、19、19、19、18)人。

复试时间:3月31日(周三)上午8:30开始

复试时间:3月31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

参见附件3 专硕 复试名单: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4.全日制法律(法学),设立6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每个小组考生(20、20、20、20、22、21)人。

复试时间:4月2日(周五)上午8:30开始

复试时间:4月2日(周五)下午13:30开始

参见附件4 专硕复试名单:全日制法律(法学)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除以5乘以0.7+复试成绩乘以0.3

2.录取规则

综合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总成绩相同者,以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初试成绩总分仍相同者,以初试成绩中业务课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初试成绩中业务课成绩之和仍相同者,以业务课1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业务课1成绩仍相同者,以外语和政治课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和政治课成绩之和仍相同者,以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我单位,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法学院(专硕)研究生办公室电话:

024-62202400,62202410。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二一年三月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Online!

QQ|手机版|Archiver|删贴申请及投诉|本站联系方式|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906号|法律硕士联盟    网站备案:京ICP备17017054号-4

GMT+8, 2024-4-23 15:25 , Processed in 1.126134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