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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详解里有一道例题 关于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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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17:52: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说甲欲卖车,乙声称受丙委托来买车,甲托人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车给乙,乙开走后不知去向,而甲想丙要求付款遭到拒绝。
8 Q; [4 K1 k* P' q6 b0 c1 e/ o书中答案是乙来付款,杨烁老师也说 丙以沉默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视为拒绝其无权代理的行为。
( `& g( K' ]2 Q' u. \7 T但是考试分析说明知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代理
0 u$ P# a* R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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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18:47: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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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21:40:56 |只看该作者
不做否认,不代表同意代理,乙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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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1:21:10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color=#999999]非法学考法硕 发表于 2021-4-19 21:40[/color]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6943241&ptid=465799]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size]
7 Y  g& w: b, B' V' l+ ]不做否认,不代表同意代理,乙构成诈骗罪[/quote]- u( _. n+ d. W. q+ ^

0 V1 P& b( k4 n* p! m0 v( _( `" y但是,考试分析上明确写了 明知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不做否认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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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6:03:19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考试分析上的那句话是《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现在已经被《民法典》第171条取代了,记住新法的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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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21:54:46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color=#999999]7791278@qq.com 发表于 2021-4-20 16:03[/color]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6943360&ptid=465799]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size]
5 r- g1 r- v5 p9 {3 w- F/ m% t你说的考试分析上的那句话是《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现在已经被《民法典》第171条取代了,记住新法的规定 ...[/quote]. ~/ _) a$ H! y% N8 c

& A9 K* D" c5 p$ Y所以向丙核实的行为可以视为向丙催告,丙以沉默意思表示是为拒绝追认,所以只由乙承担责任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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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1:07:26 |只看该作者
这题我在做的时候也有这个疑问,核实的行为是催告还是可以乙的沉默作为表见代理中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按照出题时的法律规定来说,两种理解均为同一答案,但现在《通则》规定被《民法典》改变之后就会有不同。我觉得以前把默认推定为同意也是考虑到接近于表见代理而侧重保护第三人,现在新法做出变更就按照沉默推定为不同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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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5 17:06:05 |只看该作者
您好,根据《民法典》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 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新的规定记忆即可。杨烁老师的讲解都是最新规定,文运民法考点详解也会有详细介绍,可以按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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