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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大学取消考生成绩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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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6:58: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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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论坛老战友什刹海4 a1 c1 [6 C' |- l*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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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22名考生因存在“实质性透露复试内容等违纪行为”被取消复试科目成绩,涉事考生升学无望。! T0 U' o& F5 [" m9 H
根据已披露信息显示,被取消成绩的22名考生中,有几名400分以上的绝对高分考生,包括取得初试第一名的考生,取消成绩等于一年努力付之东流。(截图)同时,根据人民大学公布的考试制度,上述考生三年内都不得报考研究生。1 \" i8 d7 Y( t9 L' K
我国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生存权、发展权是现今最重要的人权,而受教育权是它们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教育部高校考生司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874万,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尤其是在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的就业岗位,普通本科学历已无竞争力,双一流、985才是应聘及格线。无论我们是否承认,对于这一代年轻人来说,高等教育的受教育权已成为青年人最应受保障的基本人权。一个在校学习多年的考生,如果被剥夺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基本等于失去了前途和未来,失去了健康发展的权利。因此,对于任何侵犯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行为,应当予以严格的法律限制,非必要情况下,绝不能轻易剥夺考生的高等教育受教育权。" O, r" ~' |( J+ Y
此次人民大学泄题事件,人大法学院的行为是否妥当?是否必要?是否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以及法律程序?答案是否定的。6 `& s% A- B: \
我们首先看一下人大法学院是如何对此事件进行解释的(附图1)(目前还没有权限贴图,人大的回应网上)。, p" C. u6 `# G% P6 J$ n% _. i

/ }  Z' L5 B' I4 H5 j上述情况表明以下几个信息,发生泄题的时间是复试期间,泄题场所是考生微信群,泄题性质是“实质性透露复试内容等违纪行为”。人民大学认为涉事考生违反了人民大学考试规则和个人承诺,构成考试违纪,对考生成绩做零分处理。最后部分,人大提醒考生特别是未来的法治人才增强规矩意识,并表示将“完善考试组织工作”。9 Z; n4 N0 C! m6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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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的这篇回应,有几个问题值得讨论。2 F( R! v. I! S% y* o5 a. _+ g* h

- i" U, s7 y* ~一、考生到底违反了哪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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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大的回应内容看,涉事考生涉及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三份规定或文件。- l* z9 \/ ]8 p# v6 }
我们发现,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外,复试考场规则是人民大学自行拟定的规范,而并非法律,个人承诺书则属于民事承诺,更不能被认为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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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违纪情形是怎么规定的呢?(附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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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 k- {; y" L, V; O4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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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过以上规定,不难发现上述违纪行为均发生在考场内,那么在考场之外的微信群中分享考题是否违反本条规定?显然,我们不能得出明确违法的结论。微信群不是考场,不能适用考场规则,法无禁止即自由,人民大学亦无权在法律规定之外增设处罚性规则。0 r% R/ _' u4 G-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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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大的复试规则是否存在问题?) ~1 B) N! N5 Q! }# z/ M: j

7 U5 P, G. E1 y( w- P, J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26条,“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第25条“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 O/ A  g, p1 v7 L* V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对于试卷试题的安全保障责任属于学校及命题人,特别是存在过失或者是故意泄密的行为,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维护考试和考题安全的义务属于学校,而并非考生。学校应当从考试制度设计上建立健全考试制度,避免发生考题泄露。而不是通过规则设计将责任和义务转嫁给考生。让考生签订《个人承诺书》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实质上使得学校规避了其本应承担的采取保密措施的义务。
1 V6 l) Q3 I2 ?& `: K此次人民大学的复试采取的是线上面试的方式。那么为了避免考题外泄。人民大学采取了哪些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呢?目前我们没有从人大的回复中看到其采取过任何必要措施,除了让考生自己签订了承诺书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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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x9 d( Y1 V" j1 {" }5 ^6 L* C因此,笔者认为,人民大学应当从制度设计上杜绝通过其它途径泄露考题的可能性。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实质上是招考单位自身的疏忽或过错。目前人民大学采取的视频复试形式,可以说是法律上尚未界定的一种新型考试形式,而微信群交流仅仅是可能造成试题泄露的源头之一。事实上,先行参与视频复试的同学或者参与复试的老师完全可以通过多种信息沟通手段造成试题泄露。在招生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将泄题的责任归于考生。8 l. E5 F: G, z* j

0 v$ Y* y$ U, l' J0 p  q7 v三、考生本人是否有一定过错?+ m8 ]( V1 x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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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讲的过错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抛开招考单位自身的过错不谈,考生本人如果明确违反法律规定,存在故意破坏考试公平的行为,自然应当受到处罚。但本事件中,发生泄题的场所并非法律规定的考场,泄题的考生多达22人,且是准备了至少一年的法律专业考试、具备基本法律风险意识的考生,其主观目的只是正常的交流探讨而并非恶意影响考试公平。(贴图)有过研究生复试经历的人应该都有类似的经历——亲身或者听到同学分享面试内容。这种分享从主观心态上更多是交流探讨,而非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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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K3 M$ [4 t$ i. n. w7 l! B* G四、人民大学对考生作零分处理是否必要?+ h$ @% C+ o& N" r

: I+ U. Q, F7 i; y! p  G对考生成绩做零分处理,不仅考生当年升学无望,且要被计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这样的处理涉嫌违法。
8 `4 r% Q8 ?# F" `从法律方面讲,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58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也就是说,人民大学完全可以重新组织复试。而不是简单地将涉事考生记零分处理。这也是合法且更加合理的处理方式。因为既然人民大学认为涉事考生分享试题的行为影响了考试的公平性,所有参与此次考试的考生成绩可能都将受到影响,自然也应当重新组织复试。
: Q! A% J& }4 M% V从教育的目的角度讲,人民大学作为法学名校,本质是以培养人才、教育人才为目的的高校,而教育的首要目的肯定不是惩罚,而是引导,不应因考生一次不注意就不给机会,尤其是学校考试规则本身的设计尚且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更不应对涉事考生施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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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后讲一下,人民大学从组织考试到处理涉事考生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0 p! e& B+ N& `2 @- V; t/ x! F首先应当明确此次事件中,人民大学和考生之间“不平等”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校单方面作出处理(或处罚),考生被迫接受。这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应当参照行政类法律规范处理。又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有关处罚方面的程序性规定,人民大学此次处理行为有多处非常不妥当。
+ }8 }; n# w. Y0 b首先,人民大学没有事先明确告知过考生,泄题将会面临何种具体处罚。所谓《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中均未提及在本人复试面试后讨论考题将会面临的明确后果及严重性; ! u( }$ H# Q4 l2 w
其次,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未考虑考生是否有异议,也没有告知考生不服处理的救济途径;4 k, S* t. `% L6 a9 h( _/ P# `! f
此外,此次事件涉及考生众多,人民大学的处理决定是否经过校长会议集体讨论,目前看可能是没有的,更别说是否组织了涉事考生听证等。0 Z. ~9 @( v4 ?" [& Q
取消考试成绩对考生的学术生涯乃至人生影响甚大,况且这22名考生很可能是我国未来的法律人才,对他们的处理决定应当慎之又慎,未经合理性考量、未经法定程序,绝不应仓促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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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 _$ l5 Z; Z6 G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考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学校给予考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考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考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3 m6 E! h8 F7 Q3 v( K人民大学有关取消成绩的处理,如果未经任何事先明确告知,也未经其他任何可能的补救手段(比如重新组织复试),直接对考生作出零分处理,这对于考生极为不公平。' p' \  }" x- o$ ^3 u$ }$ E
并且,招生单位是否为完善、健全考试规则作出尽职的工作?目前来看,视频复试是一次不成功的尝试,完全无法杜绝考题外泄的可能性,这违反了教育部对于招生单位考试组织方面的规定;学校取消考生成绩,实际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微信群内是否适用考场规则,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大学无权对教育部颁行的法规作扩大性的解释,尤其是不利于行政相对人——考生的解释;学校对于考生的处理也过于严苛,有失合理性,没有考虑到考生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泄题的主观心态,缺乏对考生的人文关怀和合理性考量;在处罚程序上更是缺少必要的程序,简单而粗暴,区区几百字的处理决定透露的近乎冰冷的管理者面目,缺乏高等学府教书育人的宽容胸怀,这不像是关乎22名考生人生的处理决定,更像是独断专行的老爷命令。! A/ C0 U. h- H9 b# K+ |9 z
当然,笔者亦认可,高等学校依法具有一定的教育自主权,有权在国家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制定考试规则,并有权对在校考生进行教学管理和处分。但是,其制定的考试规则和依其进行的管理、处分等,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必须尊重和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受教育权的实体权利和遭受处罚时应享有的程序性权利(申辩、听证等)。高等学校的教育自主权并不是没有限制的自主,尤其是在剥夺考生受教育权时,对这种剥夺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合程序性、适当性、必要性的考量,就是教育自主权的边界!
/ I: b# q3 d: ?& Q, y6 a简而言之,学校剥夺考生受教育权利时,如果合法但不合理,如果适当但不必要,或者如果既合法又合理,既适当又必要,唯独不符合程序,那也是万万不可实施的。, b; `& j( C9 b6 H# f, U" Y# L0 @  n( o) x
复试成绩取消,涉及考生的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利,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应当在决定作出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处罚行为和考生的过错程度相适应。而反观本次事件,无论是人民大学的决定的作出程序还是公平性、责罚相适应性都很难做到平息舆论。, m+ o/ p5 B( g2 Z$ [0 R2 Q0 c
此事事关二十二名考生的人生前途,在对这些考生作处理时,能够多考虑考虑教育教书育人的宗旨,让这些有志于法治事业的考生既了解到规则的重要也能体会教育和法治的宽容,岂不更好!/ U0 w) w! O, X: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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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11:18:02 |显示全部楼层
为报考人大被取消成绩的同学们感到惋惜,也希望你们能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需要帮助可以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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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可惜,希望他们可以继续加油,不要丧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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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5 18:50:38 |显示全部楼层
思路很清晰啊,谢谢分享!非法硕没学过行政法,但是记得也做过一道题,是某某大学未经程序听取学生陈述,是违法的行为,感觉可以去行政复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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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16:43:47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一想再说 发表于 2021-4-15 18:50 & Q: i- Z! Z* a6 S
思路很清晰啊,谢谢分享!非法硕没学过行政法,但是记得也做过一道题,是某某大学未经程序听取学生陈述,是 ...

" U5 d7 V" {5 [! Y* v$ \+ ~是的,可以提起行政申诉、复议和诉讼。不知道这些学生的近况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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