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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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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4 15:00:43 |显示全部楼层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绝对的无效,没有任何的事实,可以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无效,无需任何人主张就是自始无效的!
这两个主张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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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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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17:32:34 |显示全部楼层
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说的还不够明白吗 你问啥呢
自始无效是时间上说,从民事法律行为作出时该行为就是无效的;
当然无效是不需要任何证据来证明该行为的无效性,也是任何法律主体都可以无需理由的认定该行为无效;
绝对无效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事由可以使该行为由无效转为有效;
如果还要理解什么是当然、自始、绝对等概念,还是建议先复习政治马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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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17:22:46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 我是没明白为什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既然自始当然无效,不需要任何人主张 第二点又说可以去主张去主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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