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12-15 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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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债的一方主体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代替出让人的地位,成为债的新的当事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发生原因包括合同承受和法定承受。
合同承受与法定承受的主要区别有:(1) 合同承受中的承受人可为任意第三人;法定承受中的承受人只能是法定第三人。(2) 合同承受须债的当事人一方与承受人订立转让协议,并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法定承受不须取得承受人同意,且对另一方当事人为通知或公告即发生效力。
合同承受,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应具备的条件有:(1) 合同承受须经合同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并取得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同意。(2) 被移转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承受应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定承受,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包括法人合并和财产继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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