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1年的法硕同学来说,如果迟迟不复习民法分编部分,也不利于整个考研复习的有序进行。当然,如果您是刚开始复习法硕的同学,文运法硕建议您先复习刑法、民法总则和综合课,尽量先复习1-2遍。如果您是二战或者基础比较好的同学,您认为自己必须复习民法典(草案)的内容,那这个对照表可以帮到您。民法典正式颁布后,文运法硕将第一时间再次发布修正版的民法典修改对照表,以方便您及时学习最终的法律条文。 本对照表包括“逐条对照”及“重点解读”两部分,采取表格对比的方式向大家呈现民法典(草案)修改情况,对于新增的重要条文,为了方便同学们理解记忆,文运法硕也进行了重点解读。 《民法典(草案)修改逐条对照及重点解读》获取方式: 《民法典(草案)修改逐条对照及重点解读》获取方式: 下载链接: http://pan.baidu.com/s/175h5WNsYCdF1Ke8vGArXmg 提取码: g3mf
5 Z$ P4 b$ M$ |) v- r 民法典(草案)各个部分修改情况的大致介绍: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二章自然人部分共修改了5个法条,主要是对个别法条的表述进行调整和规范,法条内容无重大变化。 受其自身体系地位及《民法总则》规定的影响,物权编在规定物权法的总则性规定(一般规定)时,删除了《物权法》第1条、第2条第2、3款、第5条、第7条及第8条。物权编把《物权法》中的“单位”修改为“组织”,把“拆迁”修改为“征收”,把 “企业法人”“社会团体”修改为“营利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把“单位”修改为“组织”。之所以作出上述修改,根本原因在于:《民法总则》(2017年)已以营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概念更新了《民法通则》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概念,并明确采纳了“捐助法人”“非法人组织”概念;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已以“征收”取代了“拆迁”概念。主要考虑了表达的准确性、明确化。居住权为民法典新增,需要重点掌握。明确居住权以满足居住生活需要为目的,其目的在于实现对社会弱势群体,如对妇女、未成年人、老人居住权益的保护。居住权的设定主要采取意定的方式,即通过合同和遗嘱的方式设定。是否允许通过裁判设定居住权,值得探讨。生活居住类型的居住权,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的居住利益而设置的,因此,其不能继承和转让。在担保物权部分,“担保物权一般规定”与“留置权”两部分没有作任何修改,变革主要出现在抵押权、质权上,对抵押权的修改补充尤其显著。 合同编有较大的调整,民法典不仅仅是现行法律的汇编,从《草案》的规定看,其吸收了许多司法解释和学术研究的成果,对许多规则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合同编分为三大部分: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通则部分增吸纳了债法中关于债务履行的规则。如第五百一十五条、五百一十六条关于选择之债的规定以及第五百一十七条至五百一十九条关于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规定。通则增设了合同的保全一章。典型合同部分增设了四类合同,分别为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此外,合同编将原来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改名为中介合同。 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纳入准合同单独作为一个分编,形成了全新的体系结构 合同编部分也是考试中的常考点、重要考点,需要重点把握。 设置独立的人格权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大创新。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将人格权单独作为一编,位列物权编、合同编之后。与民法典草案其他各分编都有现行单行法作基础不同,人格权编没有专门单行法为基础,而是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基础上进行编纂,因此人格权独立成编可以说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亮点之一。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将人格权作为独立的一编加以规定,该编下设六章,详细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权益,并规定了人格权保护的一般规则。 在立法价值方面,《草案》体现了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理念;在体例方面,《草案》将收养法纳入,体例更趋完整;在具体制度方面,《草案》增加了有关近亲属与家庭成员、日常家事代理、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婚内析产、登记离婚审查期等制度,修改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等。 其中,关于婚姻效力、婚内析产、离婚财产分割是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 民法典草案继承编共4章45条,吸收了部分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民众关心的遗嘱效力等问题,草案均给予回应,并进一步完善了继承人宽恕制度、法定继承人范围、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遗产管理人制度等规定。 《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颁布,本次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编纂的“侵权责任编草案”总体上较为成熟。其中对于自甘风险、自助行为、精神损害赔偿及惩罚性赔偿、个人提供劳务中的损害赔偿、网络侵权责任、医疗侵权、高空抛物等重大制度调整需要特别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