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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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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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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4 15:00: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行政诉讼是否像民诉一样存在在驳回复议申请和驳回复议请求?如果有区别是什么
' W3 Z% Z7 r6 z  z5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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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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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1-14 16:10:55 |只看该作者
    你说得是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
    0 B' ~) `2 Z, Q而且这两门法硕都不考…
    2 `; W. \6 V+ t- F) k$ m, o3 \. P还是问法考的论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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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1-14 16:22:16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不同的。2 H+ v4 Q: W$ o- V9 P' t  D  S
    行政复议的话,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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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1-14 16:26:18 |只看该作者
    行政诉讼的话,与民事诉讼一样。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不同的。驳回起诉是因为不符合立案的条件,比如没有对方的具体信息之类的。这样如果条件满足了,比如你后来又找到了对方的具体地址、信息都补充全了,那么还可以去申请立案。但是驳回诉讼请求的话,是你的诉讼请求不被支持,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你不能再就同样的事情重新立案了。但是在一审驳回诉讼请求后的一定期限内,你可以申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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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1-14 20:38:14 |只看该作者
    没有驳回复议申请,如果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决定。" y( t3 I8 ~( ~& v
    有驳回复议请求,在受理复议后发现复议请求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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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1-17 10:46: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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