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盟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2025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
2025法硕辅导班哪个好?
查看: 158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

[复制链接]

21

主题

0

好友

150

积分

2020年vip会员

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67 枚
积分
150 点
帖子
28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9-17 14:35: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该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形都有哪些?
. B0 {0 V& r6 B3 ^$ L5 l% Q/ u0 g总不可能伤害故意致人死亡一律认定故意杀人吧。
" h$ r- K1 b1 p
来自苹果手机客户端
回复

举报

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7395 枚
积分
22930 点
帖子
7356

当天发帖大王 论坛功臣 月度发帖大王 论坛元勋 终身成就

2#
发表于 2019-9-20 09:29:23 |只看该作者
这句话一般就用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不好区分的情况下。因为人的主观心理是很难判断的,当行为人拿着大棍去追打被害人时,你很难确定他是伤害故意还是杀人故意,所以要结合最后的伤害结果来确定行为的性质。但是我记得也要结合其他方面,比如打击的部分、打击的力度等等。如果是照着腿打的,一般不会造成死亡结果,就可以推断是伤害的故意,如果照着头打的,最后也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那就要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了。因为打头很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这个是行为人可以预见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Online!

QQ|手机版|Archiver|删贴申请及投诉|本站联系方式|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906号|法律硕士联盟    网站备案:京ICP备17017054号-4

GMT+8, 2024-4-24 13:18 , Processed in 1.135580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