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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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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20 16:20: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浙商大研[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为华
    成员:研究生院负责人、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各招生学院负责人。
    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二)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7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
    (三)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
    (一)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只可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专业。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1. 3月20日上午12点之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缺额,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如果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五、复试工作基本规范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各学院应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时间为2小时。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共同考核。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由招生学院安排,形式自定。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 面试程序、评分参考
    (1) 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 面试评分参考:(100分)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3) 如需要测试实践能力,各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可自行组织进行。
    (4) 各招生学院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二)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50%。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15%-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会计专硕、审计专硕、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要有一定的占比,单项成绩可查询)占录取总成绩的25%-30%。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具体安排
    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分数线未正式下达之前,各学院不得提前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
    2019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自3月23日开始(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提前),同时在3月24日-28日进行复试体检工作,计划于4月初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底前结束。
    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四)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学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意见,制订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拟录取考生一律为复试合格考生。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七、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4.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zjgsu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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