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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3 14:5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  立遗嘱
B  修缮邻居的房屋
C  喂养自家耕牛
D  招待朋友的客人

答案是B
我一直搞不懂为啥?请各位路过的大神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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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18:43:31 |只看该作者
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然后他的行为这一栏里分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立遗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里的单方法律行为,事实行为里有一类叫无因管理,就是说为了避免别人的损失去为别人提供服务帮助,他不属于法律行为,没有法定也没有约定。所以修缮房屋属于事实行为里的无因管理。喂养自家耕牛说法外空间,就跟自己刷牙吃饭一个道理。招待朋友是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情形之一中的好意施惠。
这个是我的理解,如果有不对的可以指出,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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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13:49:41 |只看该作者
一碗龙骨饭 发表于 2019-4-2 18:43
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然后他的行为这一栏里分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

好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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