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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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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12:44:16 |显示全部楼层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程光旭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65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68篇博士论文获得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称号,16篇硕士论文获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7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7502人,研究生 17343人(其中全日制学生8341人,非全日制学生9002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66034人,外国留学生1100 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0项;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8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专业9个,培育专业9个);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 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0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7项,教育部项目 152 项,连续3年位列前茅。出版著作737部,发表学术论文6340篇,119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116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2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1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项;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中央财政技术成果转化重大专项1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66部,其中专著72部,发表学术论文8589篇,58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806项,其中发明专利642项,国外发明专利2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国务院、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八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428 万册,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77个平台,234个数据库。学校还设有教育博物馆,由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四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成立已三十余年的学校出版总社是全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高校出版社之一,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企业,在人文学术、大众文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出版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先后有600余种图书获国家或省部级大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编辑出版有四十多年办刊历史的8种中学教学参考专业期刊,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学术期刊,其中7种刊物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韩国、日本、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亚美尼亚等30多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1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学校自196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至今已培养了来自全球103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5600余人。学校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办“HSK汉语能力考试中心”,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在美国建有2所孔子学院。

学校设有教学实验性质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首批陕西省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与社会企业合办了锦园国际学校、西安市曲江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绿地浐灞小学、万科小学等1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200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19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2014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1023”专项计划招生试点

我校2019年将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的招生试点,欢迎志愿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生源为西部边疆地区,2019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报考。“1023”专项计划在7个研究方向招生(相关专业见学术型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的字母标识):A西部边疆政治与安全问题研究;B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C西部边疆民族问题研究;D西部边疆宗教问题研究;E西部边疆农村社会发展研究;F西部边疆教育发展研究;G西部边疆环境与社会问题研究。申请该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请勿填其他内容。

(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须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8.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我校单独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代码、名称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代码、名称相同。统考科目代码由考生在网报时先按统考科目选,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替换为应考科目及代码(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11;英语一代码:250;数学科目代码:666)。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七)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报名方式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0前(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工程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我校不指定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科目相关说明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公告。

3.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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