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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运真题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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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博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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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5:12:21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非法学 真题。30 题。 请问这个案例分析 为什么强奸罪师既遂呢?答案在量刑里面没有未遂 可从减的情节,那么就是既遂喽? 案例中 丁是正欲强奸时,那说明还没有做到 插入说的既遂呀,我觉得应该是未遂。9 v' _  k1 s3 S' j, P( P2 ~: [
3 ]' {1 u2 \; v; L- K! y
此外甲为什么要对 戊的死亡结果负责呢? 甲是让丁去强奸,致人死亡应该算是过限行为,超过了共同故意,陈永生老师课上也强过 甲让乙去路边抢劫,结果乙去入户抢劫,这不是部分共同吗?甲对入户抢劫的加重刑不承担责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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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7 16:07:08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既遂,是未遂。可能06年的题目,答案给的不是特别严谨,忘记在量刑情节中写未遂了。
% A) ]4 g) q; Y* m这道题中的致人死亡是为了压制反抗而致人死亡,而在强奸过程中压制反抗是可以预见的吧,所以我觉得不算是过限行为。这与入户抢劫的不一样吧,因为教唆别人抢劫时,没有明确要求别人入户抢劫,但是教唆别人抢劫时,应该会预见到压制别人的反抗可能会导致死亡吧。我觉得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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