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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复试报告
考 生 编 号
姓 名
专 业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8-3-2
填表注意事项
一、此报告须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二、本表填写要求文句通顺、内容明确、字迹工整。
三、报告请按本文格式手写,纸张一律使用A4。
一、 简要介绍个人经历和受教育背景(200字)。
各位教授,早上好,我很高兴能来这里参加面试。我叫xx,今年xx,来自xx。我毕业于xx大学。毕业后加入xx,负责xx,虽然只工作了x个月,却让我深切感受到团队合作的魅力。
在我的闲暇时间,我对自行车运动的比较感兴趣。骑自行车运动能使我放松,让我享受大自然的美。另外,我也热爱各种美食,我对美食的抵抗力比较低。特别是,我喜欢辛辣和咸的食物。一般来说,我是一个外向、健谈和运动的男生。
我总是相信,除非一个人能够坚持学习,否则很容易落后。当然,如果我有机会在这所著名的大学学习法律专业,我会不遗余力的掌握专业知识。
二、 你选择报考法律硕士的理由(400字)。
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是我从小的梦想,法律硕士为本科非法学的学生带来了重新进入大学学习的机会,通过三年法律硕士系统地学习,可以提高我的专业素养,为以后的工作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从小内心就有一份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最爱铁面无私的包青天,为民伸张正义,法律硕士是我实现梦想的绝佳途径。学习法律知识,让我们能够减少冲动,多一些理性。经过三年时间系统学习法律,会让我们逐渐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从法律的角度更加客观理性地看待和分析问题。以前,我的内心只有正义感,觉得道德就是最好的法律。接触了一些法律知识后,我发现法律不能简单等同于道德,在对待一些道德上值得谴责的社会现象,我们也不应该轻易上纲上线,更应该以法律人的立场多一些理性去分析表象背后的实质。与此同时,学好了法律,我们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和我们的家人。
在新时代,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方针坚定不移,拥有交叉学科背景的法律硕士可以有多种角度深入思考问题,随着我国法律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对法律硕士这种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法律硕士发挥的作用也必将越来越明显。
三、 你被正式录取后,你主要的专业学习、发展计划(2000字,不够可加页)。
作为一个工作后选择辞职考研的研究生,我深知自己还有太多的地方需要学习,身边常常能听到关于读研三年和三年工作经验哪个对未来更有利的辩论,可是当我决定离职的那一刻,我就下定了决心,选择法律硕士。二十多岁,大好年华,同为九零后,有的早已创业成功,有人毕业就面临失业,也有人选择了继续读书。如果说选择法律硕士是为了心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那么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可能是因为我是理科生的缘故。经历了湖北高考的洗礼,相信华中科技大学是绝大多数武汉理科生心中的丰碑,高中时做过的梦,现在我要努力实现它。
如果能有幸被贵校录取,我一定加倍努力学习,不辜负导师的期待,为华科争光。为此,我制定了以下学习发展计划,并且会结合实践不断改进,不合理之处,也希望老师能够批评指正。
总体规划:搭建知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
众所周知,华中科技大学的图书资源相当丰富,如果能够成功被华中科技大学录取,我将利用好学校的图书资源,潜心研读法律名著,广泛地涉猎法律知识,深入了解自己研究的领域的各个方面,掌握科学正确的学习方法,搭建适合自己的知识体系,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具体计划如下:
研一第一学期由于课程紧张,课业压力也不小,要严格按照《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的培养方案来完成本学年需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争取每科都取得优秀的成绩。除了学而时习之,还要主动自我补习。要深知自己是跨专业考生,对于法律知识落下的还很多,勤能补拙方能厚积薄发。除了寝室和教室,图书馆应该是每天呆的时间最长的地方。除此之外,我还要加入辩论协会,希望通过一次次的训练来提升自己的辩论能力和快速思考问题的逻辑能力。
第二学期的课程压力估计也不小,但是我希望在打好专业基础和培养好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先修好应该修得的学分,然后大量阅读文献,把自己认为写的比较好的表述方法摘抄下来,反复研读,模仿练习。模仿是最快速的学习方法,要学会活学活用,最好能举一反三。在阅读经典文献时,要注意有意识的培养自己找出喜欢的研究领域,重点深挖。掌握好本领域的研究特点,开始朝着喜欢的研究方向,尝试写出两篇文献综述报告。同时,法律实务的技能也要逐步学习反复练习直至熟练掌握。还必须好好准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法律人的准入门槛,必须要高度重视,争取能一次性通过。
研二第一学期,此时可能有了多一些的自由时间,要加强专业英语的学习,争取能考下LEC法律英语证书或TOLES英语证书。在顺利修好学分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参加学院的一些研讨会。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学术研讨的重要性。学术研讨本来就是个传递信息,增长知识,提高见识的过程,通过学术研讨,可以取长补短,了解自己的不足,然后加以改进。这是提升科研和表达能力的重要途径,要努力尽快适应这种学习的新形式。在聆听别人报告的时候要多记录,多思考,多提问。知识在交流中往往印象深刻,智慧的火花在交流的碰撞中熠熠生辉。因此,更需要格外珍惜每次聆听报告的机会。由于自己的志向是做一名法官,更加强调对实务的训练。趁着现在时间尚充裕,多读几本经典著作,逐步开始积累相关的实践技能和经验,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学期,由于研究生与本科生而言还是有些许不同,研究生应该有更强的专业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本学期主要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研究任务,并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及专业素养。因此我将认真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并充分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更多专业知识,努力充实自己,争取学以致用。在专业英语学习取得了一定成绩之后,开始学习德语,最好能达到阅读德语原版文献的能力,相信对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大有裨益。通常而言,由于第三年会面临找工作等问题的困扰,这学期应该要论文开题了,本年度是完成论文研究的关键阶段,要努力尝试将研究的成果写成论文并且积极投稿。争取能多参加一些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多认识一些从事相同或相关工作的学术大师、知名学者、律师、优秀的研究生。这不仅可以为自己的研究提供新的视野和思路,同时也对未来从事司法工作大有裨益。先修完指定的学分,然后进行论文开题。硕士阶段的研究可先模仿别人的工作,并逐步深入展开研究。期间可能还得接受中期检查,填写《研究生中期检查表》,确保能够顺利通过筛选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研三第一学期,本学期的主要任务就是论文写作和参加校外的实践工作并且努力发表论文。
第二学期,对论文进行数次修改润色后,保证论文质量,于六月中旬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使自己的硕士论文达到能够发表的水平。在研究生的最后一年里,要考虑好毕业后的去向,努力准备公务员考试所必须的《申论》和《行政职业测试》,争取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走向法院等司法工作岗位。找工作通常需要导师的推荐,为此需要提前准备一份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让导师的推荐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我的研究生阶段学习状况,并且做出更加精准的推荐。
希望通过自己的三年研究生阶段,培养好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以后迈向社会做好充足准备,也为今后从事的司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请你结合理论与实际,对某一法律问题进行论述(1000字)。
简论聊城于欢案的正当防卫问题
案情简介: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高利贷欠款未还清,在其公司接待室内被杜某等十余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于欢及其母亲受到极端侮辱,民警出警却未制止催债人的不法行为,于欢欲带其母亲随同民警脱身受阻,情急之下拿桌上的水果刀乱刺,刺伤四人,其中杜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山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认定于欢构成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了正当防卫,第2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成立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对象是针对不法侵害人,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本文主要围绕于欢案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来展开论述。二者不同之处就在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二审根据刑法二十条第2款认定于欢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成立防卫过当,最根本的理由是造成了死伤的严重后果。但我认为于欢案应适用二十条第3款特殊正当防卫,理由如下。
第一:对方的行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除了用刀乱挥,于欢几乎别无选择。于欢案中被告人于欢及其母苏某正被人非法拘禁和侮辱。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某脱下裤子,当着苏某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污辱苏某。警察到场后又走开,于欢欲随同脱身受阻。可以预想,警察走后,对方会变本加厉的报复,情势十分危急。大家不妨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于欢,会不会也拿着刀乱挥,将敌人驱离。只有在当时可推定的完全能采取强度较轻的反击行为进行防卫时,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才能被认为防卫过当。
第二,于欢拿刀乱挥是应激反应,刻意要求他实施恰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过于严苛。自古以来母亲都是柔弱、慈爱的代名词。在伦理上,辱母行为具有不可忍受性,作为有血性的中华儿女断然不可接受。于欢在目睹了民警出警的不作为后难免会产生不可预知的极端恐惧,人在情急之下而敌人又蜂拥而上,人认识和控制能力都会比平时低。乱刺是人类的防卫本能。我们不该要求防卫人是一个冷静理性的第三者,防卫行为通常是应激反应,刻意要求防卫人在孤立无援、情绪高度紧张时实施恰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实在过于严苛,这既违背人之常情,也违背基本法理。
综上所述,于欢面对的是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严重性相当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适用于《刑法》第二十条第3款的特殊正当防卫,由于危险性严重,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
我国有着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天理、国法、人情深深植根于人民心中。无论是立法,还是个案的审判,都必须要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我们法律人继续努力前行
五、你曾经获得过哪些奖项、证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试报名时请与本报告一同提交有关证明原件)。
研究生签字
复试教师签字
复试小组组长
院(系、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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