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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8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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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5 11:44: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校 2018 年继续采取“申请-审核制”(即材料审核加复试)的方式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我校的学生只能选择我校作为考点,申请者按照我校要求的时间和考核方式进行报名及参加考核,申请我校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一、 申请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申请者,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申请者。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申请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的清华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商务分析硕士双学位项目者,必须持有有效的 TOEFL 或 IELTS 成绩(2016 年 3 月

1 日后)与 GRE 成绩(2014 年 3 月 1 日后)。

6.申请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清华 MBA 项目、清华-MIT 全球 MBA 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7.申请经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清华 MBA 项目、清华-MIT 全球 MBA 项目)者,必须持有有效的 GMAT 成绩或 GRE 成绩(2012 年 11 月 1 日后)或者参加清华 MBA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的成绩合格可代替 GMAT/GRE 成绩;申请五道口金融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者,必须提交有效的 GMAT 成绩或 GRE 成绩。

8.申请 125100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9. 申请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者,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 申请类别

分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申请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在申请前应先与申请院系联系,落实拟申请的专业及导师是否可以进行兼读方式培养。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在学期间医疗费用自理。

三、 申请办法

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陆“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缴纳报名费后,将申请材料(下附清单)寄达或送达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如选择送达,请于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8 时-12 时、13 时-17 时,学校休假日除外)来校递送。

报名费为 500 港元,请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进入“港澳台外”-“缴纳费用”,填写“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为“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申请后系统生成的 11 位报名号)、“姓名”、“电子信箱”(请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信箱信息,以便接收费用缴纳回执)后,完成网上支付。因以下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申请者放弃的、经审查申请者不具备申请条件的、经申请院系审查未进入复试的、同一申请者申请数个报名号重复报名的、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考核的。

1.申请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下午 6:00(应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纳完报名费,并使申请材料到达申请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

2.申请材料清单(不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18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申请者须提供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申请院系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大学成绩单,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大学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书。

?体格检查报告(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胸片等)。
?申请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清华大学 XXX(此处为所申请的院、系、所名称,与招生专业目录中一致)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4.招生专业目录等材料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和下载。地址:http://yz.tsinghua.edu.cn

5.特殊说明:

?苏世民书院申请条件及申请方法见其网站 ,网站地址:http://www.sc.tsinghua.edu.cn/admissions/index.jhtml。考生须在其在线申请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经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的申请者,请登陆经济管理学院港澳台 MBA 招生系统,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地址:http://mbaapplication.sem.tsinghua.edu.cn。

?申请五道口金融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 MBA)的申请者,请登陆五道口金融学院 FMBA 招生系统,按要求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地址:http://apply.fmba.pbcsf.tsinghua.edu.cn。

?申请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120200 工商管理硕士、025100 金融硕士的申请者,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伟伦楼 241 室硕士项目办公室,并请注明所申请的专业。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的清华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商务分析硕士双学位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供附加材料,附加材料清单见网址:http://t.cn/RfyJ5t8。

?申请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 2018 级研究生的申请者,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园 C3 栋 21 楼 TBSI 教学办公室。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tbsi.edu.cn。

?申请 125100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者,请访问相关项目网站获取申请信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 项目网址:http://emba.sem.tsinghua.edu.cn/。

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 项目网址:http://emba.pbcsf.tsinghua.edu.cn/html/apply.html。

6.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

7.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 审核与复试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由我校审核确定。复试一般在 2018 年 3-4 月安排,具体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复试时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复试。

五、 录取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情况、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 2018 年 6 月下旬函寄新生本人。

六、 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 8 月底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由我校进行资格复审、体格检查等,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学校书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 学习年限

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硕士生为二至三年;博士生为三至四年。

八、 学历、学位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考核合格,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九、 费用和待遇

1.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与 2018 年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以下为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现行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18 年的收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2.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我校交纳相应的学费、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医疗

政策与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其他费用自理。

3.学生在学期间可以按规定申请学校设立的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

4.所有在我校研究生宿舍入住的研究生,均需按 2018 年住宿费标准缴纳住宿费。2017 年录取的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 600 元/学期·人,2018 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住宿标准将执行深圳大学城统一住宿标准。

学费标准:
硕士生  法律(非法学)6.5万元/生     法律(中国法)14.6万元/生

注:**标注的学费标准为学生需要向清华大学支付的学费标准,联合培养项目的总学费标准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十、 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含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中相关栏目。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院内。

邮政编码:        100084

咨询电话:        (+8610)62781380

电子邮件:        grad@tsinghua.edu.cn

3.我校各院系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表附后。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享受同样的资助奖励政策。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为港澳台研究生专门设立的奖学金情况,考生可在入学后向我校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咨询。

5.我校院系设置及各院系网站入口:

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newthu/newthu_cnt/facultie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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