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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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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12:13: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2.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注册报名
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录取全过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
1.      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攻读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教育部通知的时间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      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正式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信息,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等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
3.      申请人应对上述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4.推免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三.复试考核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安排,按照学院公布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实施细则》进行;
2.学院对申请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拟参加复试考核人员名单;
3.在推免生申请报名后48小时内发送复试通知。在此期间,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反馈信息;
4.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查看复试通知、作出回应,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四.预录取与正式录取
1.学院在录取名额范围内向复试通过者发送预录取通知,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反馈信息;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预录取,一旦接受预录取,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8年研究生,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新生奖学金
    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该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均可兼得。新生奖学金按相应规定评定发放,具体见西交研〔2014〕87号文件。
六.其它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3.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学籍,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5.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工作由我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体检要求并具体实施。
体检时间请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yz.xjtu.edu.cn)上的具体通知;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后确定,于2018年6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4655
电话:029-82667898  网址:http://yz.xjtu.edu.cn  

信箱:yzb@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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