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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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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 14:10:51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7日(初定),法A4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三、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5、录取的推免生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
考生可自行在朝晖校区医院体检,时间为10月18日(周三)上午8点至11点。届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检。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保健科,联系电话:0571-88320504。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胡洪武
电话:0571-85290505
邮箱:hhw@zjut.edu.cn

六、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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