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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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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 12:32:32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硕士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等法律职业部门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本学科的主要培养方向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务、司法法务、知识产权法务、政府法务。在师资方面,共有在编教职工31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9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名;7名教师曾赴英、美、日及荷兰等国外著名法学院和研究机构研修访学。在科研方面,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0项,其它省部级、地厅级项目60余项,近五年科研经费达450万元;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在《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学杂志》、《河北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知识产权》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和其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近五年获得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8项。在实践教学方面,建有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校内实训基地主要由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案例研究室、微机室和图书阅览室组成,为开展“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模拟法庭”、 “法学沙龙”等活动提供场所。校外与区内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共建有三十余个校外实习基地,承担学生的实践教学任务。
一 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
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
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
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
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 招生规模
我校 2018 年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100 人,其中,招收“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5 人。各招生专业与分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见《桂林电子科技
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 2018 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他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各高校获得 2018 年推
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见我校推免生接收章程。
三 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
1.报名我校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不得报考)。
2.报名我校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
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我校参加工程、会计、翻译、艺术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需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
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
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
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
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
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
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
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
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
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
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
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
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
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
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复试、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通知给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
请在 2018 年 9 月前保持该号码有效。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
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初,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
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
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
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
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
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
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日期和科目:
12 月 23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
12 月 23 日下午 外国语 100 分
12 月 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50 分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50 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公共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专业课由我校命题。我校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在录
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
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
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
2.复试安排:
(1)复试将在 2018 年 4 月中上旬进行,具体请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
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请咨询各学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六 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
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选择
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并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于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
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
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
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七 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 2 周。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情况等进行
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 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硕士、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3 年;
(2)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2 年;
(3)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3 年;
(4)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年,学制 2 年;
(5)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学制 3 年。
学制是指该专业标准学习年数,如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
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最短不低于 2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学制 3 年;
(2)艺术硕士、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3 年;
(3)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3 年;
(4)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年,学制 2 年。
以上学制标准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按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
核定为准。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支持研究生完成学
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资助比例 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新生奖学金(一年级):100%覆盖。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60%三等 2000 元/年。推免生、985、211 院校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不含独立学
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
(4)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40%三等 3000 元/年。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各类竞赛奖及部分社会奖助金,
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目前尚无国家奖助政策文件,如有变动,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
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并在我校网站公布。
八 联系方式
1.研招办:位于我校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 2406。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 1 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 电话:0773-23222180 传真:0773-219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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