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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科技大学考点报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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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8 16:43: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科技大学考点报考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2017年北京市网报公告》等相关文件及我校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报考点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考点选择
1. 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城市学院,选择在京考试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高校的应届本科在校生;
(2)北京户口的往届考生;
(3)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均在北京的非北京户籍往届考生。
2. 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报考北京科技大学MBA/MPA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
3.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必须符合1中(1)(2)(3)之一,方能选择我校报考点(1108)。此外,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不得选考我校考点。
4.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需要作图的考生,因无法提供相应的场地,请不要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缴费
1.教育部研招网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选择北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请牢记网上报名号,携带相关证件于2016年11月10日至12日至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

三、考生信息填报
报名日期内,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修改部分误填信息。10月31日后,所有报名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慎重选择,因考生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造成无法政审、提档或录取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点选择其他要求
1.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请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报名点。
2.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只能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15北京印刷学院、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1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只能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53中国政法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4. 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必须选择 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作为报考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报考点容量上限为3600人,以成功报名并缴费成功为准。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点,确定报考后尽快缴费,以免耽误您的报考。
2.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而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教育部如有最新政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2025年法硕vip会员招生中,官方客服qq:88188756 qq:10680513论坛电话:15910472260(微信),微信:fashuounio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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