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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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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2-18 22:45:15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民航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的具体要求(见第5条)。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人员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

    (2)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以上。

    6.我校部分专业有对考生有身体条件的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中欧工程师学院航空工程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 2.5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初试

    1.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和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5.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见研招办网页(http://www.cauc.edu.cn/yjsb/92.html)。

    6.我校不出售任何考研有关资料。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初试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包括报考工商管理的考生)以及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及录取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4.信息公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八、就业去向

        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主要在民航系统各航空公司、机场、管理局、空管局等企、事单位以及中航工业所属各单位就业,工作环境和待遇水平都比较好,尤其近几年随着民航事业和民用航空工业的快速发展,各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量将不断扩大。

    九、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分3类,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

    2、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0元/生?年,比例根据当年国家评选要求确定。
    (2)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比例100%。(MBA除外)

    3、学校奖学金(覆盖面100%):
    (1)入学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金额12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20%。
    (2)入学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30%。      
    (3)入学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三等奖,奖励金额4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50%。

    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研究方向、上课地点、联系人
    十一、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中国民航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十二、招生咨询

    单位代码:10059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电话:022-24092146(全日制);022-24092247(非全日制)

    网址:http://www.cauc.edu.cn/yjsb/list_more_3.html
    监督电话:022-2409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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